股票公司發行股票,怎樣才能向社會公眾把股票全部推銷出去,這是發行股票成功與否的關鍵。也是發行股票的最后一個環節。西方國家,發行股票的推銷策略在中一般有三種形式:即包銷、代銷和直接銷售。
(1)股票發行包銷策略
股票發行的包銷,就是由投資銀行買下發行公司新發行的全部股票或一部分股票,然后通過有組織的銷售集團,向社會公眾推銷股票。包銷是股票發行推銷方式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在包銷過程中,投資銀行一般是以略低的價格買進股票,再以較高的價格向投資者賣出。其之間的差額為投資銀行包銷股票的業務盈利或者作為發行的傭金。在股票有大宗發行時,發行公司一般通過牽頭銀行,選擇一些銀行成為包銷集團,這樣既能降低成本,又能減少風險,還可以加快股票的出售。付給牽頭銀行的傭金也會比付給單獨包銷的銀行少些。(文章來自贏家財富網http://www.yingjia360.com)
(2)股票發行代銷策略
股票發行的代銷,就是投資銀行代理發行公司向投資者出售股票,銀行本身不負售出全部股票的擔保責任,股票發行的全部風險由發行公司自己承擔,投資銀行只是盡可能推銷股票,按事先確定的差價和實際出的股票數獲得利潤。當然投資銀行出售股票,也不是按同發行公司事先商定好的價格出售,而是隨行就市,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出售價格。
(3)股票發行直接銷售策略
股票發行的直接銷售,是指股票發行公司直接將股票出售給投資單位或投資個人,而不經過投資銀行或其它中介機構。
在以上三種推銷策略中,包銷的策略最為流行,其次是直接銷售的策略。這一般是在發行者通過投資銀行的協助,同投資者間達成了直接協議的情況下采取的方式。(文章來自贏家財富網http://www.yingjia360.com)同時,股份公司在向現有股東推銷股票時,也采用這種方式。代銷的方式,一般很少被采用,只是在新開業的公司中有時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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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贏家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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