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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允許生三胎的條件哪些條件符合生三胎政策現在生育三胎必須應有的條件是什么
一、國家允許生三胎的條件
目前政策還在制定中。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二、哪些條件符合生三胎政策
【法律分析】生育三胎的條件:1、夫妻因無法生育,依法收養了兩個孩子后,若有能力再生育的,允許再生一個孩子;2、夫妻已生育兩個子女,但如果有子女經過醫學鑒定為病殘兒,無法成為正常的勞動力,且在醫學上也認為其能夠再生育的,允許再生育一個孩子;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一個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雙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允許再生育一個孩子;4、再婚的夫妻各生一個子女,且再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允許再生一個孩子;5、省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認定的其他情況。國家鼓勵生三胎政策的支持措施有實施獎勵優惠,完善生育制度,幫扶保障,保障女性合法權益。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三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三、現在生育三胎必須應有的條件是什么
1、夫妻都是農村的少數民族并且都為獨生子女。現在民族大融合,會出現不同民族通婚的情況,假如夫妻一方為少數民族另外一個是漢族,而漢族到少數民族所在地落戶并且居住在所在地鄉或者村五年以上,這時可以生三胎。2、如果為再婚夫妻,那么夫妻雙方在再婚前一方育有一子而另一方沒有,雙方再婚后生了一個孩子的。這時也是可以再生一胎的。3、前提是再婚夫妻,雙方再次結婚前一方已經生育了兩個孩子,另一方沒有,或者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簡單說就是夫妻雙方再婚前,加起一共有兩個孩子,這時可以生育第三胎。4、如果夫妻所生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孩子中有殘疾并且獨立生活成問題,不能成為正常的勞動力,但是夫妻經過醫學鑒定還可以生育的,可以生第三胎。5、除了以上幾種情況,如果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也是可以生三胎的。所以,如果夫妻符合以上條例并且想生第三胎的,到當地相關的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提交申請說明有關的情況,核定情況屬實的,生育服務證將在十五個工作日里批準并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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