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中央匯金公司是什么中央匯金公司與中金公司
一、中央匯金公司是什么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央匯金公司”),總部設在北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由國家出資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
根據國務院授權,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對國有商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直接控股參股金融機構包括六家商業銀行、四家證券公司、兩家保險公司和四家其他機構。
主要職能是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出資額為限代表國家依法對國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權利和履行出資人義務,實現國有金融資產保值增值。匯金公司不開展其他任何商業性經營活動,不干預其控股的國有重點金融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
擴展資料
中央匯金公司是2003年12月16日成立的,經國務院批準組建的國有獨資投資公司,代表國家對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等重點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匯金公司原由國務院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革領導小組指揮運作,現并入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它是中國金融穩定局的窗口。有關金融穩定的行政性措施是由金融穩定局制定并執行的,而市場化的措施則是由中央匯金公司來操作。因此,匯金公司是國務院維護金融穩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一個 “工具性”公司。
對于匯金公司的定位,還有另外一種解釋。公司成立之初,國家外匯管理局新聞發言人對它的職責是這樣闡述的:用外匯儲備向商業銀行注資不是財政撥款,而是一種資本金投入。中央匯金投資公司作為出資人,將督促銀行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力爭使股權資產獲得有競爭力的投資回報和分紅收益。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央匯金投資有限公司
二、中央匯金公司與中金公司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匯金公司,是中國目前最大的金融投資公司,2003年12月16日注冊成立,注冊資金3724.65億元人民幣,性質為國有獨資,辦公地點位于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23號平安大廈七樓。 公司管理層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分別由財政部、人民銀行和外匯管理局委派。公司成立時董事長為外管局局長郭樹清,副董事長為外管局副局長馬德倫(2004年10月證監會主席助理汪建熙接任),總經理為外管局副局長胡曉煉(2004年9月調任人民銀行行長助理,總經理由謝平接任)。董事會成員包括:外管局副局長李東榮,外管局儲備管理司司長黃國波,財政部金融司司長徐放鳴(因經濟問題已被拘),財政部金融司副司長孫曉霞,財政部預算司副司長王衛星,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謝平(2004年9月接替胡曉煉擔任總經理),央行貨幣金銀局局長葉英男。監事會成員包括:財政部財政監督司司長耿虹、央行會計司司長胡正衡和經濟學家鄧先宏。 公司定位代表國家對國有大型金融企業行使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金融穩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高效運用外匯儲備、對外匯儲備保值增值負責。 投資記錄2003年12月注資中國銀行225億美元; 2003年12月注資中國建設銀行200億美元; 2003年12月注資建銀投資公司25億美元; 2004年6月注資交通銀行30億人民幣; 2005年4月注資中國工商銀行150億美元; 2005年6月注資銀河證券公司100億元人民幣; 2005年7月注資中國進出口銀行50億美元; 2005年8月注資申銀萬國證券公司25億人民幣另提供貸款15億人民幣; 2005年8月注資國泰君安證券公司10億人民幣另提供貸款15億人民幣; 2005年8月注資銀河金融控股公司55億元人民幣; 2005年9月注資光大銀行100億元人民幣; 相關爭議匯金公司雖然名為公司,但有觀點認為它仍是政府機構,由于國資委不負責管理金融類國有資產,所以匯金公司被認為是“金融國資委”。此外,動用國家外匯儲備用于國有企業因制度和機制的原因產生的虧損,也遭到部分學者專家的質疑,在程序上也有如吳敬璉等人認為匯金公司應取得人大財經委的授權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