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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供銷合作社社員股金的規定供銷合作社股票怎么辦
一、關于供銷合作社社員股金的規定
1.法律分析:供銷社社員股金有了一定增長。
2.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供銷社改革的深入,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在股金管理上有些不規范的做法。
3.供銷總社成立以后,從整個農村經濟發展的全局考慮,本著有利于供銷合作社健康發展的原則,為使社員股金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在國家金融政策的指導下,按有關文件的規定精神,經過調查研究,起草了《供銷合作社股金管理辦法》。
4.法律依據:《供銷合作社股金管理辦法》第六條 入股對象以農民為主,城鎮居民和供銷合作社工作人員均可入股。
5.第七條 社員股金是農民、城鎮居民和供銷合作社工作人員為取得社員資格向供銷合作社交納的股金。
6.社員股金額度由各地供銷合作社理事會根據當地經濟情況及農民人均收入水平確定,一般不低于50元,不超過5萬元。
7.農民可以用現金入股,也可以用供銷合作社需要的實物折價入股。
8.每個社員不論入股多少,在參與民主管理上,只有一票權。
9.社員股金永遠歸社員所有。

10.在利益分配上按入股金額實行“保息分紅”,即每年按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支付股息,在財務費用中列支;分紅的具體比例在堅持安排集體積累優先增長并遵守國家制定的企業財務制度的前提下,由本級供銷合作社理事會研究確定。
二、供銷合作社股票怎么辦
11.83年的供銷合作社的股票不能用,因為有效期為6個月。
1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第四十四條 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個月內有效。
13.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申請適當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
14.財務報表應當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為截止日。
15.招股說明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申請前招股說明書最后一次簽署之日起擴展資料:一、發行人股東大會就本次發行股票作出的決議,至少應當包括下列事項:1、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和數量;2、發行對象;3、價格區間或者定價方式;4、募集資金用途;5、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6、決議的有效期;7、對董事會辦理本次發行具體事宜的授權;8、其他必須明確的事項。
16.二、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已達到發行監管對公司獨立性的基本要求。
17.三、發行人及其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上簽字、蓋章,保證招股說明書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18.保薦人及其保薦代表人應當對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見上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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