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造假殺手锏來了, 60萬頂格處罰不再有。新證券法第一罰單:眾高管白干5-10年,董事長禁入市場。】
2020年3月1日新《證券法》實施,大幅提高證券違法的處罰力度。由原來最高處罰6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
廣東榕泰因涉嫌違法,迎領新證券法第一罰單。
廣東證監局對廣東榕泰公司處以300萬元罰款。對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楊寶生處以330萬元罰款,同時實施3年證券市場禁入。
對董事兼財務總監鄭創佳,擬給予警告,并處以160萬元罰款。
對職工監事朱少鵬擬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
此外,還同時處罰了公司的11位高管,4個獨立董事馮育升、陳水挾、李曉東、鄭子彬,以及監事楊愈靜、職工監事陳東揚,均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原董秘徐羅旭,擬給予警告,并處以20萬元罰款。

【高管造假=辛苦白干[捂臉]】
2019年年報顯示,董事長兼總經理楊寶生的年薪為30萬,財務總監鄭創佳的年薪為16.5萬,獨立董事年薪6萬,職工監事年薪10萬。
此次罰款,相當于董事長楊寶生被罰了11年的工資,
財務總監鄭創佳被罰近10年工資,
4位獨董被罰8年工資,
2位監事被罰5年工資,1位監事被罰8年工資。
已離職的董秘徐羅旭被罰20萬,白干一年。
根據原《證券法》,對上市公司發布虛假信息的,頂格處罰只有60萬元,相關責任人的最高罰款僅為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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