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了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基本原則、項目要求、工作安排,以及試點業務模式。
按照要求,決策部門將重點支持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社會效益良好、投資收益率穩定且運營管理水平較高的項目開展基礎設施REITs試點;試點期間,結合投融資雙方需求,按照市場化原則推進基礎設施REITs,同時依托基礎設施項目持續、穩定的收益,通過REITs實現權益份額公開上市交易。
基礎設施REITs試點要求有哪些?
“通知”提出的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項目要求包括如下三方面:
聚焦重點區域,優先支持京津冀、長江經濟帶、雄安新區、粵港澳大灣區、海南、長江三角洲等重點區域,支持國家級新區、有條件的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開展試點。
聚焦重點行業,優先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行業,包括倉儲物流、收費公路等交通設施,水電氣熱等市政工程,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固廢危廢處理等污染治理項目。鼓勵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以及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高科技產業園區、特色產業園區等開展試點。
來源:南方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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