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保證金制度的規定用意有二:一是保護經紀商們的利益,防止交易者違約賴帳; 二:是控制投機活動,當投機活動太少時.可以降低保證金的數額以吸引交易活動;當投機活動太多時,可以增加保證金以壓抑交易活動。
保證金制度比較符合以小搏大的投資觀念。每個交易者必須深刻了解保證金的杠桿作用。例如:你以45000元買入18000磅的白糖現貨,然后又以每磅3元的價格賣出全部白糖,你的利潤是9000元。如果你以45000元的資金買進白糖期貨,每18000磅的保證金為1500元,則你可以買進30張白糖期貨合約,幾天后,如果你以每磅0.5元利潤全部賣出、則你的利潤是270000元,由此可見,期貨市場所獨具的杠桿原理允許以小搏大的投機活動。
保證金又可分為原始保證金和追加保證金,其中原始保證金一般占總成交額的2—10%。追加保證金是指在商品價格變動幅度較大時另作追加的部分。例如,某交易者以每包100元的價格買進棉紗10包,交納保證金90元,隨后棉紗價格下跌,每包損失5元,共損失50元,已超過原始保證金的半數,經紀入即可通知委托人追加保證金。
保證金一般在全部結算或部分結算后48小時內退還。此外,有些經紀商在收取客戶保證金時,往往也考慮客戶的信譽和交易的性質。資信情況好,作套期保值的客戶收取的保證金相對較少,而資信情況一般、做投機買賣的客戶,收取的保證金則相對多些。
傭金是經紀商代客戶進行期貨買賣所索要的報酬。從事期貨商品交易時,保證金并非真實的交易成本,所以才有傭金眾制度的產生。每個交易所的章程,對期貨傭金都有規定。交易所還規定最低限度的傭金率。
經紀商須待全部交易過程完成之后,才能向其客戶收取傭金。換句話說,客戶只須在完成一個買賣回合的交易,才須支付傭金給經紀商而且這筆費用相當低廉,大約是期貨合約總金額的百分之零點幾。對于投機者而言,相對低成本的傭金是賺取利潤的大好時機,因為即使是一小額利潤的賺取也抵得過一回合的交易傭金。
當然、傭金的多少不是重要的事情,重要的是經紀商的服務如何,他是否及時提供市場信息,是否可提供好的建議,執行交易指令是否迅速。如果經紀商能配合客戶做成較多的成功交易,傭金多付一些也是值得的。
以上就是關于期貨交易保證金的簡單介紹。
來源:全球財富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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