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貨的交易是一種金融工具,而金融期權與金融期權的交易是另一類金融工具。那么具體區別有哪些呢?下文為大家帶來具體介紹!

(1)基礎資產不同。一般地說,凡可作期貨交易的金融工具都可作期權交易。然而,可作期權交易的金融工具卻未必可作期貨交易。(2)交易者權利與義務的對稱性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對稱,即對任何一方而言,都既有要求對方履約的權利,又有自己對對方履約的義務。而金融期權交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存在著明顯的不對稱性,期權的賣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而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利。(3)履約保證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均需開立保證金賬戶,并按約定繳納履約保證金。而在金融期權交易中,只需期權出售者開立保證金賬戶并繳納保證金。(4)現金流轉不同。金融期貨交易雙方在成交時不發生現金收付關系,但在成交后,由于實行逐日結算制度,交易雙方將因價格的變動而發生現金流轉。而在金融期權交易中,在成交時,期權購買者為取得期權合約所賦予的權利,必須向期權出售者支付一定的期權費,但在成交后,除了到期履約外,交易雙方將不發生任何現金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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