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源于商品期貨交易的一個術語,指的是期貨買賣的一方為對銷買進或賣出的期貨合約而進行的成交行為。平倉是在股票交易中,多頭將所買進的股票賣出,或空頭買回所賣出股票行為的統稱。
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建倉、持倉、平倉或實物交割。建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新賣出一定數量的期貨合約。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一份期貨合約相當于簽署了一份遠期交割合同。如果交易者將這份期貨合約保留到最后交易日結束他就必須通過實物交割或現金清算來了結這筆期貨交易。然而,進行實物交割的是少數,大部分投機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后交易日結束之前擇機將買入的期貨合約賣出,或將賣出的期貨合約買回。即通過一筆數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貨交易來沖銷原有的期貨合約,以此了結期貨交易,解除到期進行實物交割的義務。這種買回已賣出合約,或賣出已買入合約的行為就叫平倉。
平倉是指期貨投資者買入或者賣出與其所持股指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股指期貨合約,以了結股指期貨交易的行為。也可理解為:平倉是指交易者了結持倉的交易行為,了結的方式是針對持倉方向作相反的對沖買賣。
期貨交易中的平倉相當于股票交易中的賣出。由于期貨交易具有,與開倉相對應,平倉也有買入平倉(對應于賣出開倉)和賣出平倉(對應于買入開倉)兩種類型。
舉例說明:
比如,某投資者在12月15日開倉買進1月滬深300指數期貨10手(漲),成交價為1400點,這時,他就有了10手多頭持倉。到12月17日,該投資者見期貨價上漲了,于是在1415點的價格賣出平倉6手1月股指期貨,成交之后,該投資者的實際持倉就只有4手多單了。如果當日該投資者在報單時報的是賣出開倉6手1月股指期貨,成交之后,該投資者的實際持倉就不是原來的4手多單,而是10手多頭持倉和6手空頭持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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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V策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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