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經濟區包括廣州、深圳、佛山、東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門、肇慶,新規劃擴容汕尾(深汕特別合作區)、陽江、清遠、云浮、河源5個城市,共14個城市所形成的珠三角城市群,大珠三角還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
珠江三角洲地區是有全球影響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現代服務業基地,我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主體區域,全國科技創新與技術研發基地,全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引擎,南方地區對外開放的門戶,輻射帶動華南、華中和西南地區發展的龍頭,是我國人口集聚最多、創新能力最強、綜合實力最強的三大城市群之一,有“南海明珠”之稱。
珠三角”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九十年代初。九十年代后期,在“(小)珠三角”的基礎上出現了“大珠三角”的概念。2003年,又提出來了“泛珠三角”的概念。至此,“珠三角”實際上涵括了“小珠三角”、“大珠三角”、“泛珠三角”三個不同層面既相互區分又緊密關聯的概念。
(一)“小珠三角”
“珠三角”概念首次正式提出是1994年10月8日,廣東省委在七屆三次全會上提出建設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珠三角”最初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7個城市及惠州、清遠、肇慶三市的一部分組成,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廣東珠三角。后來,“珠三角”范圍調整擴大為由珠江沿岸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區域,這也就是通常所指的“珠三角”或“小珠三角”。“小珠三角”面積為24437平方公里,不到廣東省國土面積的14%,人口4283萬人,占廣東省人口的61%。2003年“小珠三角”GDP總值達11450.9億元(1383.5億美元),占全國GDP的10%。
(二)“大珠三角”
“大珠三角”有兩個不同的概念,一指“小珠三角”和港澳,另一是指粵港澳。目前通常所說的“大珠三角”就是指廣東、香港、澳門三地構成的區域。“大珠三角”面積18.1萬平方公里,戶籍總人口8679萬,2003年GDP總值3287億美元。以經濟規模論,“大珠三角”相當于長三角的1.2倍。
(三)“泛珠三角”
“泛珠三角”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鄰、經貿關系密切的福建、江西、廣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貴州和廣東9省區,以及香港、澳門2個特別行政區,簡稱“9+2”。“泛珠三角”面積200.6萬平方公里,戶籍總人口45698萬,GDP總值52605.7億元(6356億美元)。其中,9省區面積占全國的20.9%,人口占全國的34.8%,GDP總值占全國的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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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萬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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