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主體是什么?
保險合同的主體,是指參加保險法律關系的一方或雙方。根據保險合同的性質不同,其主體也有所不同。
壽險中的簽約主體
壽險是人類以自己的生命為保險標的的一種合同。在壽險合同中,簽約雙方的主體如下:
投保人:投保人是壽險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提出投保要求,向保險公司遞交投保單并履行保險合同中約定義務的人。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是壽險合同中另一方當事人,是保險標的物——人的生命,是享有投保人或受益人死亡保險金權利的人。
受益人:受益人是壽險合同中可能存在的一方當事人,是死亡保險金的實際領受人。投保人可指定受益人,若未指定,則法定受益人為被保險人的繼承人。

財產險中的簽約主體
財產險是以人的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一種合同。在財產險合同中,簽約雙方的主體如下:
投保人:投保人是財產險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是向保險公司提出投保要求,并履行保險合同中約定義務的人。
保險人:保險人是財產險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是接受投保人申請,并根據保險合同承擔風險、給付保險金的人。
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是財產險合同中可能存在的一方當事人,是保險標的物——財產的所有人或管理人。
保險合同的主體具有雙重性
需要指出的是,保險合同的主體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保險合同的主體是具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另一方面,保險合同的主體又具有特定的人身或財產屬性。這種雙重性決定了保險合同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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