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帶量采購?
帶量采購是一種由政府主導,通過集中采購、仿制藥替代和價格談判,降低藥品價格的一種采購方式。它旨在通過擴大采購規模、規范采購行為和降低采購成本,實現藥品價格的大幅下降,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和可及性。
帶量采購的具體操作流程
帶量采購的具體操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 需求評估和藥品遴選
由政府相關部門根據醫保藥品目錄和臨床用藥需求,制定帶量采購藥品清單。遴選的藥品通常為通用名藥品、治療效果確切、質量可控的仿制藥或原研藥。
2. 競價投標
符合條件的藥企參與公開競標,通過競價方式確定中選企業。競標時,藥企需報出其藥品的報價和供應數量,并保證一定期限內的穩定供應。

3. 價格談判
政府相關部門與中選企業進行價格談判,協商統一定價。談判原則為:以市場為基礎、以質量為核心、充分考慮醫保基金承受能力。
4. 訂單分配和采購
根據中標企業的報價和供應能力,政府相關部門分配訂單,并與中標企業簽訂采購合同。采購量一般為全國該藥品采購量的70%-80%,剩余部分由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銷售。
5. 履約監管
政府相關部門對中標企業進行履約監管,包括藥品質量、供應情況、價格執行情況等。不履約或違約的企業將受到處罰。
6. 評價和改進
帶量采購完成后,政府相關部門會對采購效果進行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對采購流程和政策進行改進,不斷完善帶量采購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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