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指的是期貨合約到期時,根據取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期貨交易的雙方通過該合約標明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或者根據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的行為。由前面敘述可知,期貨的交割根據交割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實物交割和現金交割,這里,將就期貨的實物交割來進行闡述。
期貨實物交割是什么?
期貨的實物交割指的是在期貨合約到期時,根據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對該期貨合約上所約定的標的物所有權進行轉移,了結未平倉合約的操作。一般情況下,期貨實物交割有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兩種方式。
【1】集中交割
集中交割又可以被稱作是一次性交割,是一種所有到期期貨合約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一個交易日閉市后一次性的交易方式。

【2】滾動交割
指的是在合約進入交割月之后,在交割月的第一個交易日至倒數第二個交易日期間進行交割的方式。這種交割方式使得交易者在交易時間的選擇上更為靈活,可以有效的減少儲存時間,降低交割成本。
擴展:其中,國內上海期貨交易所采用的是集中交割的方式;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采用的是滾動交割和集中交割相結合的方式--在合約進入交割月后就可以申請交割,此外,最后一個交易日后,對未平倉合約進行一次性的集中交割;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對黃大豆1號、黃大豆2號、豆粕、豆油、玉米合約采用集中交割和滾動交割相結合的方式,對棕櫚油、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采用集中交割。
來源:探其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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