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上海期貨交易所品種持有者自然人可以進入交割月,具體如下:
銅、鋁、鋅、鉛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5的整數倍(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前)
螺紋鋼、線材、熱軋卷板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30的整數倍(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前)
黃金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3的整數倍(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前)

白銀、錫、紙漿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2的整數倍(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前)
鎳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6的整數倍(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前)
不銹鋼交割月前第一月的最后一個交易日收盤前12的整數倍(自然人最后交易日為最后交易日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前)
注:交易所規則要求客戶必須在進入交割月前一月及交割月前調整好持倉手數,否則交易所將在下一交易日對違規持倉予以強平,因強平發生的盈利由交易所罰沒,發生的虧損由客戶自行承擔;望客戶遵照執行,注意持倉和開平倉的手數。
一般軟件都會有臨近交割月品種限倉提示,但是要注意的是期貨交割日和期貨合約的最后交易日(也就是摘牌日)不是一個概念,商品期貨一般是在最后交易日結算后的幾個工作日內進行交割,中金所的股指期貨則是在最后交易日以最后交易日標的指數最后2小時的算術平均價(計算結果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為交割結算價進行現金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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