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上,同一客戶在不同期貨公司處開倉,其在某一合約中的總持倉不得超過客戶的持倉限額。
如果達到或超過頭寸限額,則客戶不能在同一方向進行頭寸交易。根據交易所的規定,當超過持倉限額時,投資者所在的期貨公司將在當天收盤時被要求平倉。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清算,交易所將強制清算,并限制開倉權限。
如果投資者被迫平倉,他們仍然限制賬戶的開倉權限。原則上,開盤時間限制在一個月以上。但超過限額的投資者應在規定的平倉時間內完成,以避免交易權限限制的尷尬局面,影響后續交易。同時,如果被迫平倉,很可能會記錄在黑名單中,影響個人誠信。

在期貨市場上,限制客戶的頭寸數量,主要是為了防止市場風險過度集中在少數交易員身上,防止市場行為的操縱。同時,頭寸限額的規定也是為了使合同到期日的實物交付數量不太大,造成大規模交付違約的風險。
溫馨提示: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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