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方是一個金融術語,通常將財產存入銀行為“借方”,向銀行貸款叫做“貸方”。會計記賬時要分不同的場景,比如會計資產類科目中,增加記借方,減少記貸方;會計負債類科目中,增加記貸方,減少記借方;會計成本類科目中,增加記借方,減少記貸方等。
以下是4點財務的借方與貸方的區別:
1、借和貸:是會計借貸記帳法中的記帳符號。不管什么行業,會計的記賬方法、記賬原理、記賬規則都是一樣的。你只要把借貸記賬法的規則掌握好,其他問題就全明白了。
2、從借貸記帳法的帳戶結構看:
借貸帳戶的基本結構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則要根據帳戶反映的經濟內容決定。可以分為四類:1、資產類帳戶:增加額記借方,減少額記貸方,期末如有余額在借方。2、權益(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帳戶:增加額記貸方,減少額記借方,期末如有余額在貸方。3、成本費用類帳戶:增加額記借方,減少或轉銷額記貸方,費用結轉后一般無余額,如有余額在借方。4、收入、利潤類帳戶:增加額記貸方,減少或轉銷額記借方,收入、利潤結轉后期末應無余額。
3、從借貸記帳法的記帳規則看:
借貸記帳法的記帳規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4、從借貸記帳法的試算平衡看:
根據這一原理和記帳規則的要求,每一筆經濟業務的會計分錄都是借貸相等,因而當全部經濟都記入帳戶后,所有帳戶的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與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必定相等;所有帳戶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與期末貸方合計也必定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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