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般納稅人是指非企業性單位、除個體經營者以外的其他個人、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包括小規模企業、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等。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一般納稅人納稅計算公式: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一般納稅人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
平時認定一般納稅人時需要提交相關的材料,包括申請報告,企業營業執照,相關合同、公司章程、協議書等材料,銀行賬號證明,省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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