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期權是一種交易合約,它賦予持有人的一項權利,即持有人可以要求義務方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義務。
行權是指權證持有人要求發行人按照約定時間、價格和方式履行權證約定的義務,行權又可以分為自動行權和主動行權。
1、自動行權:顧名思義,在期權合約到期時,無需期權買方主動提出行權,期權將被自動行權
2、主動行權:期權買方可以決定在合約規定期間內是否行權。
備注:交易所接受行權申報的時間,為期權合約行權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30。
期權行權步驟:行權申報、行權有效性檢查、行權指派、行權清算和行權交收
1.行權申報:期權權利方行權的,應當委托期權經營機構,在期權合約行權日申報。深市期權的行權日為每個合約到期月份的第四個星期三(遇法定節假日、深交所休市日順延至次一交易日)
2.行權有效性檢查:行權日日終,中國結算將根據行權方行權申報記錄進行有效性檢查。通過有效性檢查的行權申報為有效申報,否則為無效申報。普通行權申報有效性檢查的內容包括:⑴行權方所持期權合約是否足額;⑵認沽期權行權方所持合約標的是否足額。
3.行權指派:中國結算根據所有投資者行權有效申報的數量,向被行權方(即期權義務方)進行指派。中國結算根據行權指派情況計算期權雙方行權應收應付的資金和合約標的。
4.行權清算:行權指派后,中國結算將根據期權權利方行權申報和期權義務方被指派情況,計算期權權利方、義務方雙方應收應付資金和合約標的。
5.行權交收:投資者在得知被行權指派后,應當于行權交收日備足合約標的或資金用于行權交收。如果投資者行權交收日日終應付合約標的不足,不足部分將轉為現金結算方式完成行權交收。如果轉為現金結算方式后交收資金仍不足,則視為行權資金交收違約。
以上是我的總結希望對您有幫助。如果有其他疑問可以隨時點擊頭像咨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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