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總投資是指擬建項目全部建成、投入營運所需的費用總和。由建設投資、建設期利息和流動資金三部分組成。具體內容包括建筑工程費、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安裝工程費、工程建設其他費用、基本預備費、漲價預備費、建設期利息、流動資金等。
建筑工程費是指進行土建工程所花費的費用。具體包括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工程預算的供水、供暖、衛生、通風、煤氣等設備費用及其裝設、油飾工程的費用;為施工而進行的場地平整;設備基礎、支柱、工作臺、煙囪、水塔、水池、灰塔等。
基本預備費主要為解決在施工過程中,經上級批準的設計變更和國家政策性調整所增加的投資以及為解決意外事故而采取措施所增加的工程項目和費用,又稱工程建設不可預見費。一般主要指設計變更及工程建設不可預見費。
漲價預備費是對建設工期較長的投資項目,在建設期內可能發生的材料、人工、設備、施工機械等價格上漲,以及費率、利率、匯率等變化,而引起項目投資的增加,需要事先預留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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