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體系是指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國金融體系大多數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來進行組織管理的,因而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各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并存的金融機構體系。在中國,就形成了以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為領導,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銀行、保險、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并存和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
構成
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在金融機構體系中居主體地位,是最早出現的金融機構。它們以經營工商業存、放款為主要業務,并為顧客提供多種服務。其中通過辦理轉帳結算實現著國民經濟中的決大部分貨幣周轉,同時起著創造存款貨幣的作用。下一章將進行詳盡的討論。
政策性專業銀行
政策性專業銀行是由政府投資設立的,根據政府的決策和意向專門從事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銀行。它們的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并且根據分工的不同,服務于特定的領域。政策性專業銀行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
商業性專業銀行
商業性專業銀行與政策性專業銀行相對應,從事專門經營范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一般有其特定的客戶,以盈利為目的。它們的存在是社會分工發展在金融領域中的表現,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發展,要求銀行必須具有某一方面的專門知識和專門職能,從而推動著各式各樣專業銀行的出現。如投資銀行、儲蓄銀行、抵押銀行等。
其他非銀行機構
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及其他專業銀行以外的金融機構,統稱為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籌集資金發行的金融工具并不是對貨幣的要求權,而是其他的某種權利,如保險公司發行的保險單只代表索賠的權利。從本質上來看,非銀行性金融機構仍是以信用方式聚集資金,并投放出去,以達到盈利的目的,因而與商業銀行及專業銀行并無本質區別。如保險公司、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等。
金融監管機構
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其職責包括按照規定監督管理金融市場;發布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和業務的命令和規章;監督管理金融機構的合法合規運作等。中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包括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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