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包銷就是承銷商和發行人簽訂協議,承銷商按約定價格買下約定的全部證券,然后以稍高的價格出售,如果證券銷售不出去,風險由承銷商自負;余額包銷是承銷商和發行人簽訂協議,在約定的期限內發行證券,并收取傭金,到約定的銷售期滿,如投資者實際認購總額低于預定發行總額,未售出的股票由承銷商按協議價格全部認購。
還有一種方式是代銷,是指承銷商代發行人發行股票,向社會公眾出售,在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股票全部退還給發行人,自己不購買未發行出去的部分。
承銷,指的是另一方代替自己銷售;包括包銷和代銷。包銷是承銷商把發行人發行的股票全部購買,然后在向公眾出售,承銷期結束后出售不完的全部由承銷商自己留下來,不能在退還給發行人。
包銷和代銷的最大區別是: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股票承銷商是否自己購買。如果自己購買了未出售部分,則是包銷,反之不購買是代銷。
總之包銷和代銷的最大區別是:承銷期結束時,將未售出的股票承銷商是否自己購買。如果自己購買了未出售部分,則是包銷,反之不購買是代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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