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注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并通過發行股票方式籌集資金,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以其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機構:
1、股東大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由股東組成,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2、董事會: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負責召集股東大會,并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等。
3、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董事會負責。
4、監事會:監事會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少于法律規定的數目。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其限度是股東應交付的股金額。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本劃分為等額的股份,通過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辦法籌集資金,任何人在繳納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為公司股東,沒有資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賬目須向社會公開,以便于投資人了解公司情況,進行選擇。
7、公司設立和解散有嚴格的法律程序,手續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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