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稅包括:①所得稅類,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②財產稅類,房產稅、契稅、車船稅、船位噸稅、車輛購置稅;③行為稅類:城市維護建設稅、煙葉稅。間接稅包括:①流轉稅類,增值稅、消費稅、關稅;②資源稅類,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③行為稅類:印花稅。
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直接稅最大特點就是以歸屬于私人(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財產為課征對象,較之對流通中的商品或勞務的課稅而言。
間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不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能夠用提高價格或提高收費標準等方法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于間接稅稅收的納稅人,雖然表面上負有納稅義務,但是實際上已將自己的稅款加于所銷售商品的價格上由消費者負擔或用其他方式轉嫁給別人,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不一致。
間接稅最大特點就是可以轉嫁給第三者,而且在政府公共財政收入中相對不穩定。當政府向生產商或供應者收取稅款,生產商或供應者可把貨品的價格提高,將部分或全部的稅務負擔轉嫁給消費者。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