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信用卡透支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并且經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則構成信用卡罪,要被提起公訴以追究刑事責任,才會坐牢。關于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在第一款規定的條件下持卡人拒不歸還的數額或者尚未歸還的數額。不包括復利、滯納金、手續費等收取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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