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臨時居民身份證在申請后3日內發給申請人,急件的話當天就到。
臨時身份證怎么辦理?
1.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申請手續,提交戶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照片(照片尺寸標準與居民身份證相同),繳納辦證費人民幣10元。
未滿16周歲的公民由其監護人申請。
2.公安派出所將公民個人信息提交縣(市)公安局或某區公安分局審核簽發,并負責制作證件。
3.公安機關在接到申請后3日內向申請人出具證明。
4.已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的公民,應當在領取時交回臨時居民身份證。
異地重新辦理臨時身份證的流程。
本人持戶口簿或身份證、駕駛證、護照、居住地證明材料原件等帶照片的有效證件之一,向居住地公安分局戶籍大廳或派出所申請辦理異地辦證。
1.已經辦理二代身份證的居民,可攜帶戶口簿直接到分局戶籍大廳辦理。
2.本市尚未辦理二代身份證的居民,應先采集人像信息,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二代身份證,再到分局戶籍大廳辦理臨時身份證。
3.臨時身份證的有效期為三個月。去分局戶籍大廳,當天受理,當天發放。如果是在外地丟失的身份證,有的坐公交只需要當場告訴售票員身份證號,有的則需要身份證。此時可以在車站派出所辦理當天的臨時身份證。這只是當天的公車使用。一定要記住身份證號,把身份證號告訴警察,幾分鐘就能把身份證拿出來,不用擔心身份證丟了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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