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內容區別:直接支付需要先去國庫中心上報,而授權支付向財政部申請授權支付額度即可;2、簽發指令區別:直接支付需要財政部門去央行簽發,然后再由央行去下達開戶銀行,而授權支付則自行向開戶銀行簽發指令即可;3、支出內容區別:直接支付支出內容包括購買支出、工資支出、轉移支付等,授權支出支付內容包括沒有直接支付的零星支出和購買支出等。
財政直接支付是國庫集中支付的一種方式,是指預算單位按照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確定的資金用途,提出支付申請,經財政國庫執行機構審核后開出支付令,送代理銀行,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中的財政零余額賬戶或預算外資金支付專戶,直接將財政性資金支付到收款人或收款單位賬戶。
財政直接支付大致流程:
1、一級預算單位匯總、填制《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書》上報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
2、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審核確認后,開具《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和《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分別送人民銀行、預算外專戶的開戶行和代理銀行。
3、代理銀行根據《財政直接支付憑證》及時將資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單位,然后開具《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送一級預算單位和基層預算單位。
4、一級預算單位及基層預算單位根據《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作為收到和付出款項的憑證。
5、人民銀行和預算外專戶開戶行在《財政直接支付匯總清算額度通知單》確定的數額內,根據代理銀行每日按實際發生的財政性資金支付金額填制的劃款申請與代理銀行進行資金清算。
財政授權支付是指預算單位按照財政部門的授權,自行向代理銀行簽發支付指令,代理銀行根據支付指令,在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單位的用款額度內,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將資金支付到收款人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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