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更改收盤交易規則
從昨天起,上交所的收盤交易規則已變。按照新的收盤規則,在14點57分至15點這最后3分鐘內,投資者將只能掛單,不能撤單。
在此之前,上交所股票的收盤價,是當天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加權平均價。但從昨天起,股票的收盤價將調整為由14點57分至15點集合競價產生。對于股民來說,需要記住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調整后,14點57分至15點這最后的3分鐘只能掛單,不能撤單了。
有投資者表示:“如果早上10點掛的單,一直沒成交,可以在14點57分撤單嗎?”對此,上交所提醒投資者,要撤請在14點57分前撤單,之后不接受任何撤單。而如果14點57分至15點掛的單如果沒成交,當天清算時掛單會自動清零,不會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此外,上交所還調整了證券交易停牌后的復牌時間。在A股市場上,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時,交易所會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對于臨停的證券,投資者可在臨停期間撤銷未成交申報。原來,臨停的時間截點是14點55分,所有臨停時間不能超過14點55分,之后進入連續競價交易。
但是現在,上交所表示,臨停的時間截點變為14點57分。如果臨停的時間達到或超過14點57分,則于14點57分復牌,14點57分開始進入集合競價,不能撤單。這也就是說,不管是正常交易,還是臨時停牌,想撤單,一定要在14點57分之前完成。
上交所表示,之前有部分投資者習慣在收盤前采用市價申報,以期盡快達成交易。在此,特別提醒投資者,8月20日施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系統將不再接受市價申報,僅接受限價申報;若投資者在該階段提交市價申報,將會出現申報無效的現象,投資者可能損失收盤階段的交易時機。
上交所更改收盤交易規則
從昨天起,上交所的收盤交易規則已變。按照新的收盤規則,在14點57分至15點這最后3分鐘內,投資者將只能掛單,不能撤單。
在此之前,上交所股票的收盤價,是當天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加權平均價。但從昨天起,股票的收盤價將調整為由14點57分至15點集合競價產生。對于股民來說,需要記住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調整后,14點57分至15點這最后的3分鐘只能掛單,不能撤單了。
有投資者表示:“如果早上10點掛的單,一直沒成交,可以在14點57分撤單嗎?”對此,上交所提醒投資者,要撤請在14點57分前撤單,之后不接受任何撤單。而如果14點57分至15點掛的單如果沒成交,當天清算時掛單會自動清零,不會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
此外,上交所還調整了證券交易停牌后的復牌時間。在A股市場上,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時,交易所會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對于臨停的證券,投資者可在臨停期間撤銷未成交申報。原來,臨停的時間截點是14點55分,所有臨停時間不能超過14點55分,之后進入連續競價交易。
但是現在,上交所表示,臨停的時間截點變為14點57分。如果臨停的時間達到或超過14點57分,則于14點57分復牌,14點57分開始進入集合競價,不能撤單。這也就是說,不管是正常交易,還是臨時停牌,想撤單,一定要在14點57分之前完成。
上交所表示,之前有部分投資者習慣在收盤前采用市價申報,以期盡快達成交易。在此,特別提醒投資者,8月20日施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系統將不再接受市價申報,僅接受限價申報;若投資者在該階段提交市價申報,將會出現申報無效的現象,投資者可能損失收盤階段的交易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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