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期權分為:
1、買進看漲期權 賣出看跌期權 (多方)
2、買進看跌期權 賣出看漲期權 (空方)
期權交易的風險具有四個特征:
1、交易主體風險的不對稱性。這是由于期權買賣雙方權利義務的不對等。期權交易是種權利的交易。買方向賣方支付權利金,獲得了“選擇”的權利,買方可以選擇何時行權,可以選擇放棄行權,沒有必須買進或賣出的義務。而賣方因收取了權利金,就應該在買方提出行權要求時履行義務
2、期權交易的杠桿風險。期權可以為投資者提供更大的杠桿作用,特別是到期日較短的虛值期權。與期貨保證金相比,用較少的權利金就可以控制同樣數量的合約。權利金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可以提高投資則的資金效率,另一方面投資者為了追求較大的杠桿作用,買入虛值程度較深的合約或者較大數量的合約,也帶來了更大的交易風險
3、權利金日間波動較大。豆粕期權和白糖期權均屬于期貨期權,以期貨合約為標的物。期貨、期權及現貨價格之間存在著內在聯系。三者之間容易引起共振,風險易于延伸,為權利金提供了很大的日間可波動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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