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申購成功在T+2日的16:00前準備錢。打新中簽后,只需要投資者在T+2日的16:00前,保證其賬戶資金充足即可,它會自動扣款,如果資金不足,則被視為放棄本次新股認購機會,同時,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債、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可轉債與可交換債的次數合并計算。
投資者當天賣出的股票,其資金在證券賬戶中顯示為可用資金,這意味著這部分資金在當天不能進行提現操作,但是可以用來正常的股票交易,以及作為新股的中簽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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