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賣方(CallSeller/Writer)是指賣出期權合約的一方。可以賣出的標的物有:認購期權(看漲期權)和認沽期權(看跌期權)。開倉賣出期權通常稱為建立期權空頭(OptionsShort)頭寸,建立了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空頭頭寸的,其交易者即為期權空頭。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力。 可以通過期貨公司交易軟件或者交易所官網獲取行情和數據。 歡迎點擊頭像咨詢期貨客戶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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