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倉是指交易所規定會員或客戶可以持有的,按單邊計算的某一合約投機頭寸的最大數額。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客戶和非期貨公司會員的持倉合并計算。
一般月份(合約上市至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第十四個交易日)非期貨公司會員和客戶持倉限額為:客戶單邊持倉規模≤4萬手,非期貨公司會員8萬限倉,客戶4萬限倉;客戶單邊持倉規模>4萬手,非期貨公司會員限倉=單邊持倉*20%,客戶限倉=單邊持倉*10%

豆粕期貨漲停后結算時就會按照新的保證金標準計算客戶風險度,調整客戶資金余額,導致出現上述情況。
客戶需要及時關注期貨資金監控中心等途徑,查看結算單,如發現可用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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