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賣方(CallSeller/Writer)是指賣出期權合約的一方。
可以賣出的標的物有:認購期權(看漲期權)和認沽期權(看跌期權)。開倉賣出期權通常稱為建立期權空頭(OptionsShort)頭寸,建立了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空頭頭寸的,其交易者即為期權空頭。
反之,開倉買入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其交易者即為期權多頭(OptionsLong)。
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力。

根據豆粕期貨的交易細則,我們能夠了解,該品種合約交易一手是10噸,最小的變動價位是1元,那么波動一下就是10元。
另外期貨交易中,在沒有其他費用的情況下,盈虧=價差×交易單位×交易手數。那么買一手豆粕漲1%可以賺多少錢,我們假設豆粕期貨報價3600元,漲1%產生的價差就是3600×1%=36元,其一手就是36×10=360元,所以在正確操作的前提下,豆粕期貨漲1%,一手可以賺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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