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賣方(CallSeller/Writer)是指賣出期權合約的一方。
可以賣出的標的物有:認購期權(看漲期權)和認沽期權(看跌期權)。開倉賣出期權通常稱為建立期權空頭(OptionsShort)頭寸,建立了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空頭頭寸的,其交易者即為期權空頭。
反之,開倉買入認購期權或認沽期權的,其交易者即為期權多頭(OptionsLong)。
期權的賣方只有義務,沒有權力。

最后交易日:標的期貨合約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5個交易日
到期日:同最后交易日
行權價格:行權價格范圍覆蓋豆粕期貨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浮動1.5倍當日漲跌停板幅度對應的價格范圍。行權價格≤2000元/噸,行權價格間距為25元/噸;2000元/噸5000元/噸,行權價格間距為100元/噸。
行權方式:美式。買方可以在到期日之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以及到期日15:30之前提出行權申請。
交易代碼:看漲期權:M-合約月份-C-行權價格;看跌期權:M-合約月份-P-行權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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