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期貨交割日是指期貨買賣雙方簽領交割通知的下一個交易日為交割日。
第一交割日
1、買方申報意向。買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向交易所提交所需商品的意向書。內容包括品種、牌號、數量及指定交割倉庫名等。
2、賣方交標準倉單。賣方在第一交割日內將已付清倉儲費用的有效標準倉單交交易所。
第二交割日
交易所分配標準倉單。交易所在第二交割日根據已有資源,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向買方分配標準倉單。
不能用于下一期貨合約交割的標準倉單,交易所按所占當月交割總量的比例向買方分攤。

第三交割日
1、買方交款、取單。買方必須在第三交割日14:00前到交易所交付貨款并取得標準倉單。
2、賣方收款。交易所在第三交割日16:00前將貨款付給賣方。
第四、五交割日
賣方交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最后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順延的或交割期內遇法定假日的,均相應順延交割期,保證有五個交割日。該五個交割日分別稱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交割日,第五交割日為最后交割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帶來幫助,在這里預祝朋友投資成功!關于期貨你還有哪些問題呢?歡迎與我一起交流,后續我也會分享一些期貨知識,也希望朋友在期貨投資市場如魚得水,竭誠為你服務,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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