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平倉”是指在出現某種情況時,期貨公司將不論你的意愿強制賣掉你的倉位。什么時候會進行強行平倉呢?下面將詳細為您解答:
(1)當可用資金不足時:
根據《期貨經紀合同》第五十九條:每交易日結算后,當乙方的風險率一大于等于100%時,甲方將于當日交易結算報告中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在開市后立即自行平倉。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盤中即時價重新測算風險率一,據此對乙方的部分或全部未平倉合約強
行平倉,直至乙方盤中風險率一小于100%。

在日內交易過程中,由于交易行情急劇變化使乙方風險率二大于等于100%(客戶權益不足以支付按照交易所標準計算的保證金),甲方有權在未向乙方發送追加保證金通知或強行平倉通知的情況下,立即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二小于100%。
(甲方為宏源期貨有限公司,乙方為客戶)
(2)當持倉不符合規定時(持倉超出規定限額、持倉不符合整倍數要求、自然人違規持有交割月合約等)。
(3)其他應予以強平的情形(如交易所采取緊急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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