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權的設計原理與股票增值近似,區別在于:認購股票期權時,持有人必須購入股票;而股票增值權的持有者在行權時,可以直接對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兌現,無需購買股票。

期權交易是一種權利的交易。在期貨期權交易中,期權買方在支付了一筆費用(權利金)之后,獲得了期權合約賦予的、在合約規定時間,按事先確定的價格(執行價格)向期權賣方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期貨合約的權利。期權賣方在收取期權買方所支付的權利金之后,在合約規定時間,只要期權買方要求行使其權利,期權賣方必須無條件地履行期權合約規定的義務。在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擁有有對等的權利和義務。與此不同,期權交易中的買賣雙方權利和義務不對等。買方支付權利金后,有執行和不執行的權利而非義務;賣方收到權利金,無論市場情況如何不利,一旦買方提出執行,則負有履行期權合約規定之義務而無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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