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方式上,ETF與股票交易相同,無杠桿效應,而股指期貨則是保證金交易,具有一定的杠桿效應;保證金交易在頭寸建立的過程中若股票指數的行情走勢與預期相反,將會面臨保證金追繳的問題,ETF則無保證金的壓力,無需擔心短線上保證金追繳的壓力,更能慎重地選擇出場時機。
(2)股指期貨面臨著一定的基差風險,即股指期貨與其標的現貨的價差是可能在一定的區間內波動的。隨著投資者對大盤的預期不同,股指期貨走勢不一定和指數完全一致,可能有一定范圍的折價或溢價,折溢價程度取決于套利的資金量和套利的效率;而ETF則是密切跟蹤標的指數,其凈值的變化通常與標的指數的變化保持較高的一致性。
(3)最低交易金額不同。每張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保證金至少在萬元以上,而ETF的最小交易單位為1手,對應的最低交易金額較少。

(4)買賣股指期貨沒有包含標的指數成份股的紅利,而持有ETF,標的指數成份股的紅利歸投資者所有。
(5)持有期上,ETF可以長期持有,但股指期貨會有交割日問題,到期日如還需跟蹤指數,則需要重新買入新的股指期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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