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票和期貨的交易中,集合競價是相對連續競價而言的。所謂集合競價,是指在交易所規定的時間內(股票09:15~09:25,商品期貨08:55~08:59,股指期貨09:10~09:14),所有投資者的買單或賣單都輸入電腦進入報價系統,但交易所并不撮合成交;接下來交易所在撮合成交時間(股票09:25~09:30,商品期貨08:59~09:00,股指期貨09:14~09:15)按照一定的規則確定撮合成交價和成交量;最后每個股票或期貨合約會以交易所撮合的成交價作為開盤價,同時以該價格最大限度撮合可以成交的單子。
一般而言,連續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一價格優先,第二時間優先。而集合競價的成交原則為:第一成交量最大優先,第二價格優先,第三時間優先。簡單來說,集合競價是“先報價、后撮合、再成交”,而連續競價則是“邊報價、邊撮合、邊成交”。
我國期貨實行封閉式集合競價,主要原因是
①期貨有多空雙方,多空兩方主力的持續博弈,使價格被其它操控可能性較小。因此并不會因為實行封閉式競價,而增大價格操控可能。期貨中價格的走勢一般都是多空主力激烈博弈后的真實結果。
②不鼓勵散戶在集合競價時間參與報價,而讓多空主力通過暗中博弈確定開盤價,散戶則可在開盤后參與。由于期貨實行的是T+0交易制度,散戶可在開市后任何價位尋找機會,并可多次買進賣出,因此不一定要參與集合競價。
期貨在集合競價時投資者看不到當下可撮合價格、可撮合量等信息

對期貨投資者(散戶)的建議:
①期貨投資者,不要輕易參加集合競價。
②和外盤關系密切的合約,如銅、鋅、黃金、燃油等,如果隔夜外盤漲幅遠高于國內漲停板幅度,那么對手上持有空單的投資者來說,出于控制風險需要,可直接在8:55分于漲停板掛出平倉買單。反之,如果外盤隔夜大跌,持多單的投資者,可于跌停板掛出平倉賣單。
③對開盤價把握不大的合約,特別是冷合約,如果參加競價,不要掛過高買價或過低賣價。
溫馨提示: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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