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信托法規定信托財產(信托法規定信托財產和委托人本人的其他財產)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信托法規定信托財產
信托受益權轉讓是指將信托受益的權利進行轉讓。信托受益權是信托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享受信托財產經過管理或處理后的收益權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結束時,合同中規定的關系人可享受信托財產本身利益的權利。
信托受益權是指受益人請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權利,廣義的信托受益權中的受益人除有請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權利外,還有保證信托利益得以實現的其他權利,如《信托法》規定的知情權、調整信托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受托人違反信托的處分權、受托人的解任權。信托受益權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信托受益權屬于兼具物權和債權性質的財產權。
信托受益權是受益人對信托享有的權利和利益,因此該權利首先必須是財產權。
其二,信托受益權屬于可轉讓的財產權利。信托受益權的權利是通過轉讓質物實現的,因此能夠質押的權利應當滿足可轉讓的條件。
信托法規定信托財產和委托人本人的其他財產
根據一定的順序來確定歸屬權。具體確定方式如下:
1、歸屬于信托文件規定的人。信托關系是依委托人之意志而設定,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對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人作出明確規定的,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當然歸屬于信托文件所規定的人。
2、歸屬于受益人或者其繼承人。當信托文件對信托終止信托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時,因委托人設立信托的目的就是為了受益人的利益,所以信托財產歸屬于受益人最符合信托的目的。如果信托終止時,受益人已死亡,根據繼承的一般原則,受益人取得該信托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3、歸屬于委托人或者其繼承人。由于設立信托前,信托財產為委托人所有的財產,因此當信托文件對信托終止后信托財產的歸屬人未作規定,而受益人和受益人的繼承人已不存在時,信托財產回歸于委托人最為公平、合理。如果委托人已死亡,委托人取得該信托財產的權利應當由其繼承人繼承。
不屬于信托財產
按信托財產的性質不同可分為資金信托、有價證券信托、動產信托和不動產信托 資金信托也叫“金錢信托”,它是指在設立信托時委托人轉移給受托人的信 托財產是金錢,即貨幣形態的資金,受托人給付受益人的也是貨幣資金,信托終了
信托法規定信托財產包括
1、工商企業類信托
顧名思義,信托公司接受投資者委托,募集資金用于向從事產品生產和提供服務的企業提供流動資金、項目建設資金、并購資金需求。為委托人獲取收益。工商企業信托可采用股權投資、權益投資、證券投資、組合投資、信托貸款等多種投資方式。(一句話:工商企業類信托的錢最后流入企業,幫助企業發展壯大和度過難關)
2、基礎設施類信托
基礎設施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通過信托形式,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資金,以自己的名義,將信托資金運用于交通、通訊、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基礎設施項目,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經營行為。(一句話:基礎設施類信托的錢最后投向國家的基礎設施建設(修路、架橋、建公園),有我黨的信用背書)
3、房地產類信托
房地產類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以委托人的身份,通過信托形式,接受委托人的信托財產,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以房地產項目或其經營企業為主要運用表弟,對信托財產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經營行為。(一句話:房地產信托信托的錢最后投向房地產企業建房、修房、賣房)
以上就是有關“信托法規定信托財產(信托法規定信托財產和委托人本人的其他財產)”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