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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稅款擔保期限是什么意思
這是報關時會涉及到的問題,也就是說用稅款提供擔保,讓海關先行放行貨物;按海關規定的情況,進口貨物可以按照海關初步確定的應交稅款向海關提供足額稅款擔保,擔保形式一般可分為保證金或銀行保函。除另有規定外,稅款擔保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經直屬海關關長或者其授權人批準可以酌情延長。
2,海關要收保證金是什么意思
海關收的保證金:指為保證當事人履行其向海關承擔的某種義務及海關放行與調查走私、違規行為有關又不便扣留的貨物、物品、運輸工具時,由當事人向海關繳納或由海關向有關案件當事人強制收取的與當事人向海關應付稅(費)款相當或與有關案件物品、貨物、運輸工具等值的經濟擔保費用。海關收的保證金是這樣運作的:海關對某些商品(展運品,租賃物品,歸類有爭議商品,修理物品,和海關調查局正在調查的案件等)一定時間內實行先征保證金,保證金根據金額大小由各級海關領導批準后征收,然后退運后,提供出口海關報關證明退還,超過時間的直接轉成關稅計征.多退少補.退還時間很長一般半年左右.

3,納稅擔保的方式包括
1 以貨幣保證金作納稅擔保 納稅人需要在納稅義務發生前向稅務機關預繳一定數量的貨幣,作為納稅保證金。預繳金額應大致相當于或略高于應繳稅款,如果納稅人不能按期照章納稅,稅務機關即可將其抵作應繳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如果納稅人如期履行了納稅義務,可憑完稅憑證如數領回其預繳的保證金。 2 以實物抵押品作納稅擔保 納稅人需在納稅義務發生前向稅務機關提交一定數量的實物,如商品、貨物等,作為應納稅款抵押品,其價值應大致相當于或略高于應繳稅款,如果納稅人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稅務機關可按有關規定拍賣其實物抵押品,以所得款項抵繳納稅人應納稅款、滯納金的罰款。如果納稅人按期繳納了稅款,則可憑完稅憑證如數領回其擔保的實物抵押品。 3 由納稅擔保人作納稅擔保 由納稅人提名,經稅務機關認可,可由第三方出面為納稅人作納稅擔保,保證納稅人在發生納稅義務后依法納稅,如納稅人逾期不繳,則由擔保人負責為其繳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納稅擔保人應是在我國境內具有納稅擔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不能作納稅擔保人,因其不具備代償債務或代繳稅款的經濟能力。納稅擔保人在承諾納稅擔保責任時,應履行承保手續,填寫納稅擔保書,寫明擔保的對象、范圍、期限及責任等有關事項。納稅擔保書經納稅擔保人、納稅人和稅務機關三方認同并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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