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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中小微企業減免部份如何
第14欄的本期金額和累計金額兩列數字均填寫第10欄實際利潤累計金額的15%交四季度稅時,累計數影響不
2,小范圍納稅人核征收企業2014年第2季度所得稅享受減免
如果你去年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已享受過了,今年第2季度也享受小微企業減免政策,直接在季報的第13、14行填寫就好了最新規定好像應當享受減免
3,2014年注冊的企業能享受小型微利所得稅減半政策
國家的政策是2014年至2016年,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2014年注冊的企業只要在規定范圍內確當然也享受了。符合條件就可以申請備案享受減免稅政策。
4,2014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萬以上30萬以下的納稅企業能享受小型微利
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所得稅率減按20%計算繳納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行條例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為:(1)從事國家非限制和制止行業;(2)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3)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5,2014 年小微企業減免所得稅從什么時候開始
注稅稅二和注會稅法中的內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享受稅收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新政策《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中的內容: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萬元(含10萬元)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并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新政策的出臺涉及到了注會《稅法》和注稅《稅法二》考試的內容,可能有些學員會擔心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備考,由于新政策變化的內容比較少,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降門檻”,享受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從6萬元擴展至10萬元;二是“延時間”,優惠政策有效期從2015年底延長至2016年底。建議大家要了解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新政策變化的內容,但是考試還是要以教材為準,大家還是按部就班的按照原來學習計劃備考就可以了。
6,小型微利企業稅收減免政策
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其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二)根據《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規定: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三)根據《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33號)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注:為所屬期),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也就是說 稅率相當于為10% 我是說相當于)
7,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應該如何做分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為進一步扶持小型微利企業,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規定金額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2012年1月1日起規定金額為6萬元,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到2014年1月1日起將規定金額從6萬元提高到10萬元;到2015年1月1日起有提高到20萬元;最近一次國務院會議再一次將規定金額從20萬元提高到30萬元。也即所有小型微利企業的所得額均可以減半后按20%的優惠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計提企業所得稅的會計分錄還是原先的分錄,但是在預繳計算時應按當年累計利潤乘以稅率,得出當年累計應繳數,再減去上一季度的累計已繳數,得出本季度的應繳所得稅額。 計提企業所得稅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繳稅費——應繳企業所得稅 繳納稅金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繳稅費——應繳企業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的分錄借:應繳稅費---所得稅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作為國家的一項免稅收入,就是國家給企業的補貼,所以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實行所得稅先征后返(政策性減免)的企業,應先按照規定計提和繳納企業所得稅,在實際收到返還的所得稅時再沖減收到退稅款當期的所得稅費用,作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但如果是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直接減免(法定減免)的則可以不作賬務處理,從而直接將稅前利潤變成稅后利潤。不管是沖減收到退稅款當期的所得稅費用還是不作賬務處理,最終均是將減免的所得稅體現為增加企業的稅后留利。但必須注意的是,如果減免的所得稅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減免,則企業應該將減免稅額直接記入“資本公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額的分錄借:應繳稅費---所得稅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作為國家的一項免稅收入,就是國家給企業的補貼,所以應該計入“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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