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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三里抵繳欠稅中查出的退抵稅方式中先抵后退是什么意思
是指先以本企業本期出口產品應退稅額抵頂內銷產品應納稅額吧
2,納稅人發生欠稅在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的執行
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欠稅在前,抵押在后的,你就要先交納欠稅。 比如說你有一套房子,做了銀行抵押,質押,但是這些都是在欠稅之后發生的,那么,如果需要變現的話,就一定要先還稅款才可以,這就是稅收優先納稅人發生欠稅在前的,稅收優先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的執行。這里有兩個前提條件:其一,納稅人有欠稅;其二,欠稅發生在前。即納稅人的欠稅發生在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被留置之前。納稅人在有欠稅的情況下設置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時,納稅人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說明其欠稅情況。 欠繳的稅款是指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但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或者未按照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的稅款或者少繳的稅款。納稅人應繳納稅款的期限屆滿之次日即是納稅人欠繳稅款的發生時間。 這是稅收征管法里關于稅收優先原則解釋的一條,比如說某一個納稅人欠繳20萬稅款,同時該納稅人有一處名下的不動產,價值50萬,但是該房產作為質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的標的物,那么稅收征收部門有權先于抵押權人或質權人行使拍賣該不動產所得價款的權力,拍賣所得先補繳稅款,而后抵押權人或質權人行權。先交稅欠稅需要先交稅,否則資產就不能抵押、質押、和留置
3,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之前的稅收應當優
這里的抵押權是指目前財產的債權人對抵押財產的既得權利。舉個列子,甲將一棟房子抵押給乙,從乙手中借款35萬元。雖然這棟房子目前被甲所占有,如果甲還不起款,那么乙就有權處理這棟房子,現在乙手中的權利就是抵押權。但是,如果甲在與乙簽訂合同前,甲還有欠稅10萬元,但在也還不起乙的款了,那么稅收優先于乙的權利。1,質押屬于擔保物權中的一種。抵押與質押最大的區別就是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而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物,否則就不是質押而是抵押。第二個大區別就是,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 2,抵押與質押是經濟活動中兩種常見的擔保方式。但實踐中常常有人將二者混同,例如本是質押,卻在合同中寫成抵押。要知道,抵押與質押是兩種不同的擔保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同。那么,二者有什么區別呢? 3,抵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其特定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對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就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 該財產稱之為抵押物,債務人或第三人稱之為抵押人,債權人稱之為抵押權人。抵押權有法定和約定兩種。法定的無論是否約定必須依照規定;法律允許當事人約定的,可以協商解決。 抵押物必須是可以轉讓的抵押人所有的財產,凡是法律規定禁止流通的或當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為抵押物。抵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內容還包括被擔保的主債務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稱、數量、所在地、權屬、抵押范圍等內容。 按照法律規定,抵押擔保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記受理機關應當是該財產的管理機關,如土地使用權的抵押登記為土地管理機關、船舶、車輛的抵押登記機關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等。 4,質押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特定財產移交給債權人占有、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的物權。 該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 質權分為動產質權和權利質權兩種。動產質權是指可移動并因此不損害其效用的物的質權;權利質權是指以可轉讓的權利為標的物的質權。 動產質押的質權人因保管質物不善使之滅失或毀損的,應承擔民事責任,在可能造成滅失或毀損質物時,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而質權人則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對質物拍賣或變賣后用于優先受償或者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質權人對權利質押載明兌現日期或提貨日期的各種票單日期先于債務履行期的,可以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兌現或者提貨,并與出質人協議將兌現的價金或提取的貨物用于提前清償債務或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或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人應當在簽訂書面合同后向證券登記機構或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4,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中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如何填寫
是的。如實填寫,也可能存在退稅的情況啊當期應繳稅金是某會計年度應繳稅金,是稅款所屬期。當期實繳稅金是某會計年度內一共繳了多少稅金。同一會計年度當期應繳如果是2010年1-12月,實繳的稅款所屬期就是2009年12-2010年11月,當期應繳與當期實繳的稅款所屬期差一個月,所以一致的可能性有,但一般很小。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中當期應繳稅金,是總賬應交稅費科目下的貸方發生額年累計;當期實繳金,是當年總賬應交稅費科目下的借方發生額年累計。包括向地稅和國稅交的。 擴展閱讀:企業減免稅調查表填報說明 一、調查范圍 1.企業范圍界定。所有法人企業,除參與個體工商戶測算的所有單位都在減免稅統計調查范圍內。包括已確認享受減免稅的法人企業和未享受減免稅的法人企業。 2.減免稅概念界定。減免稅指稅法規定對某一部分特定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包括稅率式減免、稅基式減免和稅額式減免三類。具體包括已申報已審批、非申報非審批的征前減免和退庫減免。其中,征前減免包括所得稅加計扣除減免、欠稅抵頂減免、對個體工商戶提高起征點減免等;退庫減免包括稅務部門審批辦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財政部門審批辦理的流轉稅先征后退減免。2010年減免稅調查中,還包括了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稅式支出。不包括出口退稅。 3.減免方式界定。此次調查的減免稅具體分為征前減免和退庫減免兩大類。“征前減免”指未征收入庫而直接減免的稅款,包括欠稅抵減;“退庫減免”指已征收入庫但通過審批辦理的退庫減免,包括由稅務部門審批辦理的即征即退減免、稅務部門其他退庫減免和財政部門審批辦理的流轉稅先征后退減免。 4.稅種范圍界定。此次調查只涉及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管理的各稅種,包括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的契稅、耕地占用稅,不包括關稅、船舶噸位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產品稅收,也不包括各種非稅收入。 二、表列項目解釋 1.“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按稅務登記的相關內容填寫;“登記注冊類型(代碼)”、“所屬行業(代碼)”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如企業有多個主營項目,則按其當期實際減免稅數額最大的行業填列。 2.“當期銷售(營業) 額”為企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當期利潤總額”為稅前利潤,以上均從企業利潤表產生。 3.“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根據企業財務數據填報。“當期應繳稅金”指企業當期應繳納的各項稅金(含當期實際減免稅額);“當期實繳稅金”指企業當期實際繳納的各項稅金,包括繳納以前年度欠稅。表中“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應分別根據國稅、地稅征管稅種,加總后填報。 4.本表“當期實際減免稅額”指當期企業實際享受的減免稅。其中“征前減免”指未征收入庫而直接減免的稅款(含抵減);“退庫減免”指已征收入庫但通過審批辦理的退庫減免,包括由稅務部門審批辦理的即征即退減免、稅務部門其他退庫減免和財政部門審批辦理的流轉稅先征后退減免等,已審批,但當期實際未退庫(或抵減)的,不統計在當年。 5.“企業享受減免稅起始時間”,指納稅人享受某項減免稅政策的起始年度。如某項減免稅政策的法律規定有效執行年度為2005年起,而某納稅人從2008年開始享受這項減免優惠政策,則在該欄應選擇或者是填“2008”(不填月份)。 三、填表方法 1.《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由所有法人企業納稅人分戶填報。若企業納稅由國、地稅共同管理,則需根據國、地稅所管稅種,分別計算,分別向國、地稅機關填報。 2.享受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填報《企業減免稅調查表》時,應對照《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并根據所享受的具體減免稅政策,逐項計算、逐項填報。首先,應確定所涉及的減免稅稅種;其次,確定該稅種下所涉及的減免項目大類和小類,以及具體的減免稅政策文號和減免代碼;最后,根據具體減免稅政策規定,計算后填報。 如某企業享受多項減免稅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填報時,應分別計算以上各稅種所涉及的具體減免稅政策的減免稅額,然后在《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的“項目”縱欄下分行逐項填報。 不享受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須填寫2008年企業的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登記注冊類型(代碼)、所屬行業(代碼)、聯系人、聯系電話、當期利潤總額、當期銷售(營業)額、當期應交稅金、當期實交稅金項,不填寫減免信息。將《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交回主管稅務機關。 3.《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的“項目”縱欄,只須對照《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填寫相關的減免代碼,不須填寫具體的文件名稱或文件號。 4.《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對目前實行的減免稅政策進行了列舉,并在有關稅種下分為若干減免稅項目,供計算填報時參考。同時在每個稅種下都設置了“其他稅收優惠”項目,以備補遺。如果企業所享受的減免稅政策未被列舉,請將該減免稅額填入相關稅種下的“其他稅收優惠”項目。 四、征前減免稅額計算公式 為便于對征前減免稅額的計算,現列舉一些基本計算公式,供參考。 (一)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正常征收時 免征稅額=免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全省行業稅負(從附件7中選取) 2.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時 減征稅額=貨物銷售額/(1+適用稅率)*全省行業稅負(從附件7中選取)-貨物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貨物銷售額/(1+適用稅率)*全省行業稅負(從附件7中選取)-貨物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0時無意義。 3.小規模納稅人 免征稅額=免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4.其他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優惠 減征稅額=應納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優惠 減征稅額=含稅銷售額/(1+3%)*(3%-2%) (3)納稅人銷售舊貨,適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優惠 一般納稅人的減征稅額=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的減征稅額=含稅銷售額/(1+3%)*(3%-2%) (二)消費稅 1.從價征收 減免稅額=銷售額×稅率×減免幅度 2.從量征收 減免稅額=減免數量×單位稅額 (三)企業所得稅 1.稅額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應繳所得稅額×減免幅度 2.稅率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法定基本稅率-適用稅率) 3.稅基式減免方式下 對于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免稅所得,企業應按照25%或其他適用稅率,一律轉化為減免稅額后填報。鑒于所得稅稅前扣除內容很多,有些政策文件是按行業甚至按企業下發的,難以一一把握,難以給出統一的計算公式,應根據實際情況,由納稅人自行填報。 (四)營業稅等地方稅種 1.稅額式減免方式下 房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減免稅額=應繳稅額×減免幅度 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減免稅額=減免計稅依據×適用單位稅額 2.稅率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計稅依據×(基本稅率-適用稅率) 3.稅基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根據企業財務數據填報。“當期應繳稅金”指企業當期應繳納的各項稅金(含當期實際減免稅額);“當期實繳稅金”指企業當期實際繳納的各項稅金,包括繳納以前年度欠稅。“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應分別根據國稅、地稅征管稅種,加總后填報。
5,2010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中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如何填寫 搜
當期應繳稅金是某會計年度應繳稅金,是稅款所屬期。當期實繳稅金是某會計年度內一共繳了多少稅金。同一會計年度當期應繳如果是2010年1-12月,實繳的稅款所屬期就是2009年12-2010年11月,當期應繳與當期實繳的稅款所屬期差一個月,所以一致的可能性有,但一般很小。“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根據企業財務數據填報。“當期應繳稅金”指企業當期應繳納的各項稅金(含當期實際減免稅額);“當期實繳稅金”指企業當期實際繳納的各項稅金,包括繳納以前年度欠稅。“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應分別根據國稅、地稅征管稅種,加總后填報。2010年企業減免稅統計調查表中當期應繳稅金應填寫2010會計年度企業應繳的稅金,即稅款所屬期為2010年的全部稅金。當期實繳稅金應填寫2010年實際繳納稅務機關的稅金,包括當期正常繳納稅款、補繳以前年度欠稅、檢查補稅等等。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不包括費,按地稅、國稅征管范圍分別填報。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中當期應繳稅金,是總賬應交稅費科目下的貸方發生額年累計;當期實繳金,是當年總賬應交稅費科目下的借方發生額年累計。包括向地稅和國稅交的。 擴展閱讀:企業減免稅調查表填報說明 一、調查范圍 1.企業范圍界定。所有法人企業,除參與個體工商戶測算的所有單位都在減免稅統計調查范圍內。包括已確認享受減免稅的法人企業和未享受減免稅的法人企業。 2.減免稅概念界定。減免稅指稅法規定對某一部分特定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包括稅率式減免、稅基式減免和稅額式減免三類。具體包括已申報已審批、非申報非審批的征前減免和退庫減免。其中,征前減免包括所得稅加計扣除減免、欠稅抵頂減免、對個體工商戶提高起征點減免等;退庫減免包括稅務部門審批辦理的先征后退(即征即退)、財政部門審批辦理的流轉稅先征后退減免。2010年減免稅調查中,還包括了增值稅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抵扣等稅式支出。不包括出口退稅。 3.減免方式界定。此次調查的減免稅具體分為征前減免和退庫減免兩大類。“征前減免”指未征收入庫而直接減免的稅款,包括欠稅抵減;“退庫減免”指已征收入庫但通過審批辦理的退庫減免,包括由稅務部門審批辦理的即征即退減免、稅務部門其他退庫減免和財政部門審批辦理的流轉稅先征后退減免。 4.稅種范圍界定。此次調查只涉及稅務部門負責征收管理的各稅種,包括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的契稅、耕地占用稅,不包括關稅、船舶噸位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產品稅收,也不包括各種非稅收入。 二、表列項目解釋 1.“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按稅務登記的相關內容填寫;“登記注冊類型(代碼)”、“所屬行業(代碼)”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如企業有多個主營項目,則按其當期實際減免稅數額最大的行業填列。 2.“當期銷售(營業) 額”為企業生產經營取得的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當期利潤總額”為稅前利潤,以上均從企業利潤表產生。 3.“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根據企業財務數據填報。“當期應繳稅金”指企業當期應繳納的各項稅金(含當期實際減免稅額);“當期實繳稅金”指企業當期實際繳納的各項稅金,包括繳納以前年度欠稅。表中“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應分別根據國稅、地稅征管稅種,加總后填報。 4.本表“當期實際減免稅額”指當期企業實際享受的減免稅。其中“征前減免”指未征收入庫而直接減免的稅款(含抵減);“退庫減免”指已征收入庫但通過審批辦理的退庫減免,包括由稅務部門審批辦理的即征即退減免、稅務部門其他退庫減免和財政部門審批辦理的流轉稅先征后退減免等,已審批,但當期實際未退庫(或抵減)的,不統計在當年。 5.“企業享受減免稅起始時間”,指納稅人享受某項減免稅政策的起始年度。如某項減免稅政策的法律規定有效執行年度為2005年起,而某納稅人從2008年開始享受這項減免優惠政策,則在該欄應選擇或者是填“2008”(不填月份)。 三、填表方法 1.《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由所有法人企業納稅人分戶填報。若企業納稅由國、地稅共同管理,則需根據國、地稅所管稅種,分別計算,分別向國、地稅機關填報。 2.享受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填報《企業減免稅調查表》時,應對照《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并根據所享受的具體減免稅政策,逐項計算、逐項填報。首先,應確定所涉及的減免稅稅種;其次,確定該稅種下所涉及的減免項目大類和小類,以及具體的減免稅政策文號和減免代碼;最后,根據具體減免稅政策規定,計算后填報。 如某企業享受多項減免稅政策,有的政策涉及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多個稅種,填報時,應分別計算以上各稅種所涉及的具體減免稅政策的減免稅額,然后在《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的“項目”縱欄下分行逐項填報。 不享受減免稅的企業納稅人,須填寫2008年企業的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登記注冊類型(代碼)、所屬行業(代碼)、聯系人、聯系電話、當期利潤總額、當期銷售(營業)額、當期應交稅金、當期實交稅金項,不填寫減免信息。將《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交回主管稅務機關。 3.《企業減免稅調查表》的“項目”縱欄,只須對照《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填寫相關的減免代碼,不須填寫具體的文件名稱或文件號。 4.《減免稅分類及代碼表》對目前實行的減免稅政策進行了列舉,并在有關稅種下分為若干減免稅項目,供計算填報時參考。同時在每個稅種下都設置了“其他稅收優惠”項目,以備補遺。如果企業所享受的減免稅政策未被列舉,請將該減免稅額填入相關稅種下的“其他稅收優惠”項目。 四、征前減免稅額計算公式 為便于對征前減免稅額的計算,現列舉一些基本計算公式,供參考。 (一)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正常征收時 免征稅額=免稅銷售額/(1+適用稅率)*全省行業稅負(從附件7中選取) 2.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征收時 減征稅額=貨物銷售額/(1+適用稅率)*全省行業稅負(從附件7中選取)-貨物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貨物銷售額/(1+適用稅率)*全省行業稅負(從附件7中選取)-貨物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0時無意義。 3.小規模納稅人 免征稅額=免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4.其他 (1)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適用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優惠 減征稅額=應納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優惠 減征稅額=含稅銷售額/(1+3%)*(3%-2%) (3)納稅人銷售舊貨,適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優惠 一般納稅人的減征稅額=應納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的減征稅額=含稅銷售額/(1+3%)*(3%-2%) (二)消費稅 1.從價征收 減免稅額=銷售額×稅率×減免幅度 2.從量征收 減免稅額=減免數量×單位稅額 (三)企業所得稅 1.稅額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應繳所得稅額×減免幅度 2.稅率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法定基本稅率-適用稅率) 3.稅基式減免方式下 對于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免稅所得,企業應按照25%或其他適用稅率,一律轉化為減免稅額后填報。鑒于所得稅稅前扣除內容很多,有些政策文件是按行業甚至按企業下發的,難以一一把握,難以給出統一的計算公式,應根據實際情況,由納稅人自行填報。 (四)營業稅等地方稅種 1.稅額式減免方式下 房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城建稅減免稅額=應繳稅額×減免幅度 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減免稅額=減免計稅依據×適用單位稅額 2.稅率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計稅依據×(基本稅率-適用稅率) 3.稅基式減免方式下 減免稅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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