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稅務局接受什么舉報?事務所幫助企業偷稅漏稅要跟哪個部門投訴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事務所幫助企業偷稅漏稅要跟哪個部門投訴
掌握證據,向公安局經偵大隊、國稅局、地稅局、檢察院舉報,都可以。你可以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投訴你也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稅偵科進行投訴。
2,武昌稅務局舉報電話是多少檢察院是否接受舉報統計局參不參經濟
可以不要。違反了勞動法。一萬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占各種應納稅總額的10%以上的,或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應該不是吧。
3,怎樣稅務舉報
小心點。。舉報的話最好找到舉報電話,同時注意保護自己。能在一個城市開鋪收人做業務,一定有點門路,小心他們買通舉報處的人修理你啊!大過年的,兄弟,你要小心。要舉報一定要掌握最重要最關鍵的證據。。記得打蛇一定要照七寸打,而且一下不死一定要繼續打第二下,直到它死。一定記得!!
4,投訴稅務局打什么電話
涉及稅務的問題都撥打12366進行咨詢或者投訴。從2014年10月1日起,全省納稅人通過電話對涉稅服務投訴、稅收違法案件舉報及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舉報由省局12366呼叫中心統一受理。有呀對于企業涉稅案件,一般是接線員將你所述記錄(12366是納稅服務部門,沒有稽查職能),然后轉到主管該企業的稅務分局的稽查部門,相關分局的稽查部門再與你聯系。至于什么條件,這個范圍就大了,不好用條框規定死的,至少說要有直接證據(很難),或者說給稽查人員提供線索,由稅務人員去查企業(這就看是什么樣的人去查案了)。12366的電話回答納稅人提出的稅收業務方面的問題、國家政策,也可以接受對稅務人員的投訴。如果是舉報稅務人員,會有稅務系統的監察部門與你聯系;如果舉報企業涉稅案件,由稽查部門與你聯系。

5,舉報偷稅漏稅打12366舉報稅務局就查嗎多長時間
舉報偷稅漏稅,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舉報,稅務局是否一定要查,與你舉報的事實關系非常大的。比如,有些舉報只是四個字,“偷稅漏稅”,沒有任何事實,這樣的話,稅務局會初核,如果沒有發現大的問題,是不會立案檢查的。因為太模糊的舉報,會浪費稅局有限的力量,也會與優化營商環境不一致的。如果你有確鑿的事實,而且稅局核實后八九不離十的,稅局一定會查的。至于多長時間,這是最難把握的事情。有些企業比較復雜,可能一年半載都難以解決;有些比較簡單,可能三五天就解決了。所以,無法苛求一致,非要定一個期限。當然,期限是必要的,否則簡單的事情也會搞得復雜。打12366電話都會告知可能會錄音,只要有舉報就會有回音,還是比較靠譜的。一定會接受舉報的,但也需提供切實可行的線索,如果事實確鑿,核實后也會給予舉報人相應的獎勵為保障舉報人的人身安全,可以選擇匿名電話舉報,每個城市每個稅務局下屬的稅務所舉報電話都不盡相同;但如果需要提供相關證據資料,你也可以請稅務局派人現場調查,前提條件是至少需要先說明發生偷稅漏稅的公司名稱、涉及稅目以及大致金額、發生時期等。建議并把舉報的線索搞明確些,繼續向原來舉報的稅務局的上級稅務機關舉報,讓上級稅務機關親自查處或者監督原受理舉報的稅務局查處,有了上級參與查處或強力監督,就沒人敢包庇偷漏稅者了
6,打國家稅務局舉報電話12366需要什么條件才能舉報
對于企業涉稅案件,一般是接線員將你所述記錄(12366是納稅服務部門,沒有稽查職能),然后轉到主管該企業的稅務分局的稽查部門,相關分局的稽查部門再與你聯系。至于什么條件,這個范圍就大了,不好用條框規定死的,至少說要有直接證據(很難),或者說給稽查人員提供線索,由稅務人員去查企業(這就看是什么樣的人去查案了)。12366的電話回答納稅人提出的稅收業務方面的問題、國家政策,也可以接受對稅務人員的投訴。如果是舉報稅務人員,會有稅務系統的監察部門與你聯系;如果舉報企業涉稅案件,由稽查部門與你聯系。國家稅務局舉報電話12366,沒有任何撥打條件的。統一電話受理投訴舉報的范圍包括:1、服務投訴:受理納稅人及社會公眾認為國稅機關和國稅工作人員在納稅服務過程中,未按規定要求提供相關服務而進行的投訴。2、稅收違法案件舉報:受理納稅人及社會公眾對涉嫌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收違法行為的舉報。3、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舉報:受理納稅人及社會公眾對國稅機關和國稅工作人員在稅收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 納稅人可直接撥打12366,根據語音提示鍵進行投訴舉報,12366呼叫中心設專崗受理,受理后的投訴舉報信息將由12366呼叫中心轉相關經辦崗位按照規范流程進行處理,投訴舉報的結果反饋由具體調查處理單位實施。撥打電話號碼12366后,根據提示選擇國稅提示鍵后在按提示選擇在你的家里就能撥打了,沒有限制的,12366是財稅熱線,舉報,你可以咨詢怎么操作你只要準備好要提交的資料
7,投訴納稅服務的范圍有哪些方面
第八條 對稅法宣傳的投訴,是指納稅人對于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各項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稅收政策和涉及納稅人的稅收管理制度的宣傳不及時、不全面、不準確而進行的投訴。具體包括: (一)根據“誰制定,誰發布”的原則,負有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發布義務的稅務機關,未按照規定時限以適當方式及時向公眾發布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 (二)主管稅務機關未及時、全面向所轄區域內納稅人宣傳新的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 (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稅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傳、解釋存在錯誤的。 第九條 對納稅咨詢的投訴,是指納稅人對于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回答其咨詢的涉稅問題不及時、不準確而進行的投訴。具體包括: (一)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納稅人的涉稅咨詢未按規定時限給予回復的; (二)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對納稅人的涉稅咨詢作出錯誤答復的; (三)屬于本單位或者本崗位人員職責范圍應予答復的咨詢問題,采取推諉等方式不作答復的; (四)接受納稅咨詢的稅務人員未履行首問責任的。 第十條 對辦稅服務的投訴,是指納稅人對于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的辦稅過程不夠規范、便捷、高效和文明而進行的投訴。具體包括: (一)在辦理涉稅審批和稅務行政許可事項時,對提交申請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未履行一次性告知義務的; (二)稅務機關對已受理的稅務行政許可或者涉稅審批事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時限辦結的; (三)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征收稅款時,未按規定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完稅證明的; (四)稅務人員的工作用語、工作態度不符合文明規范要求的。 第十一條 對納稅人權益保護的投訴,是指納稅人對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政策和實施稅收管理的過程中侵害其合法權益而進行的投訴。”如何提升納稅服務的質量,實現稅收服務工作由淺到深、由單一型向綜合型、由面上服務向分類服務的轉變,把嚴格執法與優質服務做得更完美,是本文探討的主要課題和意義所在。 一、當前納稅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和差距 (一)思想觀念上:一是“為納稅人。
以上就是有關“稅務局接受什么舉報?事務所幫助企業偷稅漏稅要跟哪個部門投訴”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