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基金的概念是什么?
創新基金是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政府專項基金。通過撥款資助、貸款貼息和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鼓勵并優先支持產、學、研的聯合創新,優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高技術、高附加值、能大量吸納就業、節能降耗、有利環境保護以及出口創匯的各類項目。培育一批具有中國特色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進程創新基金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政府專項基金。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是經科技部、財政部授權對創新基金進行管理的法定機構。我中心從未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舉辦上述以收費為目的的各種活動,上述活動與我中心沒有任何關系;是否參加上述活動,對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和驗收等不會產生任何影響。
二、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立項、簽訂合同以及監理驗收等各個環節,科技部創新基金管理中心均不收取任何費用。因此,對類似的收費行為,請各項目承擔單位慎重對待,以免上當受騙。如有疑問請向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咨詢。
什么是技術創新基金?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簡介
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1999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以技術創新項目為對象、以市場為導向,重點支持技術的第一次商品化過程,重點支持種子期項目和初創期企業。創新基金自設立以來,累計立項4946項、總金額34.61億元。
創新基金支持對象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高新技術領域的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其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產品或服務有明確的市場需求和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可以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有望形成新興產業。
創新基金以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不同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

2005年,國家基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創新基金網絡工作系統”,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著力培育科技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和市場競爭能力。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是一項專門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政府專項基金,它的設立對于緩解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的匱乏,優化我國產品和產業整體結構,擴大內需,創造新的就業機會,帶動和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穩定、快速的發展等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作為政府政策性專項基金,創新基金不同于一般商業性風險投資,它重點支持技術創新水平高,風險大,尚處于種子期,商業性資本不愿意或不敢進入的項目。
創新基金是非營利性的基金,它不以自身營利為目的,而是通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對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和總量增長做出貢獻以及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作為回報;創新基金是政策性基金,它通過支持高技術成果的轉化,鼓勵和引導中小企業參與技術創新活動,推動科技與經濟的結合,加速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創新基金是引導性基金,它通過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帶動和吸引地方政府、企業、風險投資機構和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并逐步推動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客觀規律的新型投資機制,從而進一步優化科技投資資源,營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和發展的良好環境。
創新基金改革了政府部門科技計劃管理的傳統模式,采取政府部門決策和監督、專家咨詢和指導、基金管理機構組織和實施的管理模式。即創新基金的總體目標和實施方案由科技部、財政部共同決策并監督運行;同時設立高層專家咨詢委員會,對創新基金的管理提供咨詢和指導;創新基金的日常管理與基金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實現領導決策與專家咨詢緊密結合、決策監督與管理實施相對分離的管理特點。科技部、財政部每年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確定創新基金的支持重點和審批支持的項目,創新基金管理中心負責受理項目的申請,并通過各類專家和評估機構的評估、評審,提出基金支持的項目建議。基金支持的企業和項目將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
自1999創新基金設立以來,中央財政共安排創新基金預算28億元。截止到2002年10月,管理中心共收到申請項目近16200項,申請創新基金總額約172億元。根據競爭擇優的原則,科技部和財政部共批準立項3749項,安排創新基金28億元。
經過4年的實施,創新基金在營造創新政策環境、鼓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引導社會資金支持企業創新活動、緩解企業資金困難、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國際化、提高我國企業的科技含量、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較為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創新基金已經成為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最重要的財政支持渠道之一。創新基金在黨中央、國務院及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親切關懷和在全社會的大力支持下,無論是對于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還是對于提高科技、經濟的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都產生了重要和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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