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小編在網上收錄到的有關“品種法適用于哪些企業?招標有哪些種類?”的主要內容,里面將有關“品種法適用于哪些企業?招標有哪些種類?”的內容拆分成了幾小段,希望可以對你有所幫助!
招標有哪些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條: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看,招標主要有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
公開招標,是招標人在指定的報刊、電子網絡或其他媒體上發布招標公告,吸引眾多的投標人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從中擇優選擇中標單位的招標方式。邀請招標,也稱選擇性招標,由招標人根據自己的經驗和有關供應商、承包商資料,如企業信譽、設備性能、技術力量、以往業績等情況,選擇一定數目的企業(一般應邀請5-10家為宜,不能少于3家),向其發出投標邀請書,邀請他們參加投標競爭。
這兩種方式的區別主要在于:(1)發布信息的方式不同。公開招標采用公告的形式發布,邀請招標采用投標邀請書的形式發布。(2)選擇的范圍不同。公開招標因使用招標公告的形式,針對的是一切潛在的對招標項目感興趣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招標人事先不知道投標人的數量;邀請招標針對已經了解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而且事先已經知道投標者的數量。
(3)競爭的范圍不同。由于公開招標使所有符合條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都有機會參加投標,競爭的范圍較廣,競爭性體現得也比較充分,招標人擁有絕對的選擇余地,容易獲得最佳招標效果;邀請招標中投標人的數目有限,競爭的范圍有限,招標人擁有的選擇余地相對較小,有可能提高中標的合同價,也有可能將某些在技術上或報價上更有競爭力的承包商漏掉。
(4)公開的程度不同。公開招標中,所有的活動都必須嚴格按照預先指定并為大家所知的程序和標準公開進行,大大減少了作弊的可能;相比而言,邀請招標的公開程度遜色一些,產生不法行為的機會也就多一些。(5)時間和費用不同。由于邀請招標不發公告,招標文件只送幾家,使整個招投標的時間大大縮短,招標費用也相應減少。
公開招標的程序比較復雜,從發布公告,投標人作出反應,評標,到簽訂合同,有許多時間上的要求,要準備許多文件,因而耗時較長,費用也比較高。
由此可見,兩種招標方式各有千秋,從不同的角度比較,會得出不同的結論。在實際中,各國或國際組織的做法也不盡一致。
有的未給出傾向性的意見,而是把自由裁量權交給了招標人,由招標人根據項目的特點,自主決定采用公開或邀請方式,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最大限度地實現了“公開、公平、公正”即可。例如,“歐盟采購指令”規定,如果采購金額達到法定招標限額,采購單位有權在公開和邀請招標中自由選擇。
實際上,邀請招標在歐盟各國運用得非常廣。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議”也對這兩種方式孰優孰劣采取了未置可否的態度。但是,“世行采購指南”卻把國際競爭性招標(公開招標)作為最能充分實現資金的經濟和效率要求的方式,要求借款國以此作為最基本的采購方式。
只有在國際競爭性招標不是最經濟和有效的情況下,才可采用其他方式。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十六條招標人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應當發布招標公告。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公告,應當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介發布。

招標公告應當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實施地點和時間以及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等事項。
以上是我對于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企業類型都有哪些?
企業主要分類有:合資、獨資、國有、私營、全民所有制、集體所有制、股份制、有限責任等等。法律對不同類別企業的具體需求,如設立的條件、設立的程序、內部組織機構等來組建企業。關于企業的種類,我國《公司法》、《合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企業法》、《外資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法律及有關法規有相關規定。
簡述變動成本法的優缺點?
(一)變動成本法的特點
變動成本法是一種只計算產品的變動成本的成本計算方法,也是西方管理會計的重要組成部分。采用變動成本法時,固定成本作為期間成本直接計入當月損益,不計入產品成本。算出的產品成本只包括變動成本,不包括固定成本。這是變動成本法的主要特點。
要了解變動成本法,必須先了解成本按其性態的分類。按照成本性態,可以把成本分為固定成本、變動成本和混合成本三類。
(二)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的區別
變動成本法與完全成本法對比,在以下幾個方面具有不同特點:(1)產品成本內容構成不同;(2)存貨估價不同;(3)利潤計算方式不同;(4)產銷量不平衡時算出的利潤額不同。
(三)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的優缺點
前面各章所述各種成本計算方法算出的產品成本,都是既包括變動成本,又包括固定成本的產品成本,通稱完全成本。因此前述的各種成本計算方法,可以通稱完全成本法。變動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都能為管理當局提供有用服務,只是在不同情況下兩種方法所存在的優缺點不同。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1.關于利潤與產銷量的聯系。采用變動成本法算出的利潤多少與銷售量增減相一致,可以促使企業注重銷售,根據市場需求以銷定產,避免盲目增產。2.關于決策分析。采用變動成本法,能夠提供創利額這一指標,揭示銷售量、成本和利潤之間的依存關系,進行量本利分析,為企業短期的生產經營預測和決策提供所需數據。3.關于成本控制和業績評價。變動成本法,在成本控制方面比完全成本法有更多的優越性,還有利于各部門業績的評價。4.關于產品定價、對外報告和計稅。變動成本法算出的產品成本不完全,不符合產品定價的要求。據變動成本法計算的存貨價值和損益,也不符合對外報送會計報表的要求和所得稅法對計算應稅所得額的要求。完全成本法則符合這些要求。因此,需要采用變動成本法計算產品成本的企業,一般只宜在帳外計算,不宜在帳內計算,不能在帳內根據這種成本計算營業利潤、編制對外會計報表。如果產品變動成本在帳內計算,那么在月末計算營業利潤、編制對外會計報表以前,必須將帳面成本調整為完全成本。
(四)變動成本法的計算程序
采用變動成本法,必須先將成本劃分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并將混合成本采用適當的方法分解為變動成本和固定成本。分解混合成本的方法很多。本科目考試用書只講述了兩種方法,即:高低點法和散布圖法。
(五)各種成本計算方法的實際應用
前面各章節所述的品種法、分批法和分步法三種基本方法,以及分類法、定額成本法、標準成本法和變動成本法四種輔助方法,都是典型的成本計算方法。在實際工作中,由于情況錯綜復雜,一個企業、一個車間、一種產品往往同時采用或者結合采用幾種成本計算方法。1.幾種成本計算方法和同時應用。2.幾種成本計算方法的結合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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