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很多朋友發現,十一長假結束后,房貸利率的參考標準變了。原來,根據央行8月25日央行發布的公告稱,自10月8日,也就是今天起,新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將以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LPR為參照進行定價。這一政策正式實施后,已辦理的房貸會受到什么影響?相比以前,新辦理的貸款會多付更多利息嗎?
如果有不了解LPR的朋友,歡迎回顧往期內容:
【解讀】央行個人房貸利率新政,你關心的問題都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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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全文
最新LPR報價標準
此次調整將以9月20日最新公布的LPR為基準,1年期LPR為4.20%,5年期以上LPR為4.85%。根據規定,各地首套房房貸利率不得低于LPR,二套房、商業用房最低要加60個基點。
杭州部分銀行房貸加點方案
交通銀行某支行表示,9月30日已經接到了房貸新政的通知,將按照首套增加54個基點,二套增加79個基點的標準執行。

工商銀行的標準和交通銀行相同,也是首套增加54個基點,二套增加79個基點。
除此之外,建設銀行的加點方案也已確定,首套房增加60個基點,二套房增加80個基點 。
招商銀行某支行的信貸經理則表示,首套房將按增加60個基點執行,二套房則要等通知確認。
而杭州銀行的情況稍有不同,需根據具體樓盤的政策確定房貸加點方案。
據統計,此前杭州各大銀行的房貸利率,基本是在4.9%的基準利率的基礎上,首套房上浮8%-10%,二套房上浮10%-15%。和目前的最新方案相比基本保持穩定,部分銀行有所上調。
專家表示,過渡階段的房貸利率肯定會參照前期的利率水平進行反推,以穩為主。但因為銀行有了更高的自由度,后期肯定會因為市場因素而產生競爭與調整,波動性會更大。但最終達成的結果跟現在不會差太多。
此外,很多朋友會關心的已辦理貸款的情況,公告中已表示,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仍按原合同執行。另外,與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請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響。
LPR每個月都會變動,房貸利率會不會也每個月都變呢?這一點在公告中也有過說明。
公告中明確,加點數值一旦確定,整個合同期限內都固定不變。同時借款人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協商約定利率重定價周期,最短為1年。利率重定價日,定價基準調整為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的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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