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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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085 證券簡稱:同仁堂 公告編號:臨 2015-012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 5 人,實到 5 人,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所作決議合法有效。經全體監事審議討論,
以全票贊成通過了以下事項:
一、2014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二、2014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三、2014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四、2014 年度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五、2014 年度公司履行社會責任的報告
六、2014 年年度報告正文及摘要
監事會認為:
1、公司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
關法規、規定的要求。
2、公司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夠真實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
3、未發現參與年度報告編制的人員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及財務信息調整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根據財政部頒布、修訂的會計準則,對所執行的會
計政策實施變更并調整相應財務信息,是按照政策規定執行的合理變更與調整;
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本次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和財務信息調整的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
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八、《2014 年度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九、關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
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
置換,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制定了相應的操作流程,內容及程序符合《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
辦法》的相關規定,能夠保證募集資金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票據周轉率,提
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運行,不
存在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上述第一、二、三、六項尚需公司 2014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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