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03 證券簡稱:海亮股份 公告編號:2021-036
債券代碼:128081 證券簡稱:海亮轉債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特別提示:1、調整前“海亮轉債”轉股價格為:9.76元/股2、調整后“海亮轉債”轉股價格為:9.69元/股3、轉股價格調整起始日期:2021年6月23日
一、關于“海亮轉債”轉股價格調整的相關規定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上市公司”或“海亮股份”) 于 2019年11月21日公開發行了3,150萬張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海亮轉債,債券代碼:128081),根據《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以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換債券發行的有關規定,海亮轉債在本次發行之后,若公司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P1=P0/(1 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 A×k)/(1 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 A×k)/(1 n 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 A×k)/(1 n k)。
其中:P1 為調整后轉股價,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并于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時期(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后,轉換股份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本公司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本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當時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來制訂。
二、轉股價格調整原因及結果
公司將實施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以公司現有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股份36,661,544股后的股份數,即1,930,176,07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75元人民幣現金,除權除息日為2021年6月23日。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規定,“海亮轉債”轉股價格將于2021年6月23日起由原9.76元/股調整為9.69元/股。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1年6月23日起生效。
“海亮轉債”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2日期間暫停轉股,2021年6月23日起恢復轉股。
每股派送現金紅利的具體計算依據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1-035)。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證券代碼:002203 證券簡稱:海亮股份 公告編號:2021-035
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1年5月21日召開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1、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權益分派方案為:以2020年12月31日總股本1,952,112,385股,扣除公司回購股份36,661,544股后的股份數,即1,915,450,841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人民幣0.75元(含稅),預計派發現金143,658,813.08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潤余額為1,407,158,202.28元,結轉以后年度進行分配,本次利潤分配不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份,不送紅股。如果公司總股本至該預案實施期間總股本由于可轉債轉股等原因而發生變化的,股本基數按未來實施分配方案時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股份的股份數,公司按照每股分紅金額不變的原則對分配總額進行調整。同時,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實施權益分配相關事宜。

2、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與公司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權益分派方案及其調整原則是一致的。
3、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1,966,837,619股,扣除公司回購股份36,661,544股后的股份數,即1,930,176,075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75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675000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15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75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1年6月22日,除權除息日為:2021年6月23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1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1年6月23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
在權益分派業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21年6月11日至登記日:2021年6月22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關于除權除息價的計算原則及方式
1、考慮到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上的股份不參與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公司本次實際現金分紅的總金額=實際參與分配的總股本×分配比例,即144,763,205.6250元=1,930,176,075股×0.075元/股。因公司回購股份不參與分紅,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根據股票市值不變原則,實施權益分派前后公司總股本保持不變,現金分紅總額分攤到每一股的比例將減小,因此,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除權除息價格計算時,每股現金紅利應以0.0736020元/股計算。(每股現金紅利=現金分紅總額/總股本,即0.0736020元/股=144,763,205.6250元÷1,966,837,619股)。綜上,在保證本次權益分派方案不變的前提下,2020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價格按照上述原則及計算方式執行,即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后的除權除息價格=股權登記日收盤價-0.0736020元/股。
2、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完畢后,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海亮轉債,債券代碼:128081)的轉股價格將作相應調整:調整前“海亮轉債”轉股價格9.76元/股,調整后“海亮轉債”轉股價格9.69元/股,轉股價格調整起始日期為2021年6月23日。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關于調整“海亮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36)
七、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浙江省諸暨市店口鎮解放路386號證券投資部
咨詢機構:公司證券投資部
聯 系 人:朱琳
咨詢電話:0575-87069033
傳 真:0575-87069031
八、備查文件
1、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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