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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核查意見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國金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海
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欣食品”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
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
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9 號:
募集資金使用》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對海欣食品擬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戶事項進
行了專項核查,核查情況如下:
一、募集資金的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福建騰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925 號)文核準,海欣食品采用網下向詢
價對象配售與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發行人民幣普通股
(A 股)1,770 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 29.00 元,募集資金總額為 51,330.00 萬
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共計 4,150.00 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 47,180.00 萬
元。福建華興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并出
具了“閩華興所(2012)驗字 C-002 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對上述募集資金
進行了專戶存儲管理,并簽訂了《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二、本次擬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情況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在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開設募集資金
專戶,賬號為 2010111004380。根據公司與國金證券、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分行三方共同簽署的《募集資金三方監管協議》,上述募集資金專戶僅用
于“魚糜及其制品技術研發中心”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與使用,除非公司按照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批準程序外,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15 年 2 月 28 日,上述專戶的募集資金余額(含存款利息)為
21,378,356.96 元。因公司經營管理需要,公司擬將存放于該專戶的募集資金余

額全部轉出并更換到民生銀行福州分行東街支行進行專項存儲,并且公司將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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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開設的募集資金專戶。公司將在民生銀行
福州分行東街支行開設新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募集資金的存儲與管理,公司將及
時與保薦機構國金證券、民生銀行福州分行東街支行共同簽署《募集資金三方監
管協議》,并進行公告。
除上述一個募集資金專戶發生變更外,公司的其他募集資金專戶未發生變
更。公司本次變更募集資金專用賬戶,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
資計劃,不會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三、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公司本次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是為了便于
公司經營管理,符合公司自身發展的需要,不會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
資金投資計劃,不會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產生負面影響。該事項已經公司第
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同
意的獨立意見,履行了相應程序,符合相關規定。
綜上所述,本保薦機構對公司擬變更部分募集資金專項賬戶的事項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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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無正文,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變更
部分募集資金專戶的核查意見》之簽署頁)
保薦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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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海峻 李 剛
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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