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報2月18日訊 (全媒體記者 張春祥 通訊員 劉富強 張亞娜)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處于大盛行階段,新型變異株不斷涌現。在相關疫情通報中,常常會有本土病例、境外輸入病例的提法,二者是不是一回事?境外回來有哪些防疫要求?違背這些要求將承擔哪些責任?湖南省疾控專家對民眾關注的防疫熱點進行解答。
本土病例
本土病例是指近期沒有出境旅游而在境內(常指中國大陸)被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經檢測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人員。其臨床表現有發熱和(或) 呼吸道癥狀等新冠肺炎相關臨床表現;具有新冠肺炎影像學特征; 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升高,淋巴細胞計數正常或減少。
境外輸入病例
境外輸入病例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以外或者領域以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尚未施行行政管轄的地域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經檢測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人員。根據《國家安全法》對“境外”的解釋,臺灣、香港、澳門均應當屬于“境外”。因此,在中國臺灣、香港、澳門感染了新冠病毒回到中國大陸境內,經檢測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人員,也被計為境外輸入病例。
對入境人員的防疫治理

對入境人員施行14天隔離醫學看見措施。對實現遠端核酸檢測(有疫苗接種史者僅需核酸檢測陰性)的入境人員,具備封閉轉運治理條件、居家隔離條件(有獨立房間和獨立衛生間)并能進行社區精準管控的可在自愿基礎上施行“7+7”隔離醫學看見措施,假如條件不符合,則施行集中隔離。解除隔離后開展7天居家健康監測,期間做好體溫、癥狀等監測,減少流淌,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不參加聚集性活動,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為進一步做好對入境人員的管控,目前一般采取在第一入境口岸集中隔離14天,回到目的地再集中隔離7天,解除隔離后開展7天居家健康監測(俗稱“14+7+7”)。也有在第一入境口岸集中隔離21天,回到目的地再開展7天居家健康監測。當然在解除隔離前,第一入境地省級聯防聯控機制應及時將入境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或護照號、手機號碼、來源國家和地區、入境工夫、解除隔離工夫、擬去向地址等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省級聯防聯控機制(指揮部),再推送至目的地的縣級聯防聯控機制(指揮部)。
入境人員應當如何做
當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境外輸入病例始終不斷,疫情防控形勢依舊嚴重。從境外入湘返湘的人員要嚴格遵守中國的法律和湖南省疫情防控規定,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治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治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規定。
如今年2月15日,郴州市報告2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確診病例為肖某、鄧某康。經查,2月14日凌晨4時,肖某、鄧某康通過非法途徑從香港入境廣東省珠海市斗門區,爾后利用提前預備的車輛和手機經高速公路進入郴州。肖某、鄧某康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等罪名,已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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